各学院(研究院):
根据北京市科委“关于开展2014年度北京市科技新星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2014年度北京市科技新星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已启动。现就我校2014年度申报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类别
A类:资助入选人员开展培训、交流等活动,申请专利、发表论文、出版专著等培养经费。
B类:资助入选人员培养经费及开展课题研究经费,申报B类的课题应属于自然科学与工程技术领域,应用基础研究或应用研究,与首都重点发展领域的技术需求紧密结合。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祖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具有诚实守信、求实、创新、协作、奉献精神。
2、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取得学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或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或取得博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者。
3、掌握本领域的研究进展和前沿动态,具有较强的研究创新能力,已初步形成研究团队。
4、申报A类人员应正在承担国家级、省部级科研课题,或正在主持企业关键技术研发项目的技术负责人。
5、申报B类人员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主持过企业关键技术研发项目的技术负责人;
(2)省部级以上科技项目的主持人或主要参与人(排名前2位);
(3)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
(4)发明专利的获得者(排名前2位);
(5)2011年9月以后海外留学归国人员。
(二)、已入选下列国家级人才计划的人员不予资助:
1、已成为长江学者特聘教授,获得国家杰出青年基金项目,入选“千人计划”、 国家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等;
三、申报流程
1、因北京市科委实行限额申报,请各学院组织做好申报推荐工作;每学院最多可向学校推荐1名候选人,申报人员应是本单位重点培养对象,无合适人选可不推荐;
2、请各学院在10月11日前确定推荐初步推荐人选,并将学院推荐公函及申报表初稿(附件可暂时不提供)1份上报至科学技术处;
3、科学技术处将会同有关部门依据全校初步申报的情况,对各学院推荐人选进行校内遴选,确定最终学校推荐人选,并反馈至相关学院;
4、通过学校遴选的申报人,需按北京科委通知要求准备正式申报材料,并在10月17日前提交到科学技术处;
5、科学技术处整理汇总申报材料,上报北京市科委。
四、其他事项
1、最终申报材料要求:申报书(含附件)一式六份、电子版一份;
2、所有日期请严格遵守,过期不予受理;
3、如有不明事宜请和学院办公室或科学技术处联系;科学技术处联系人:王静娴,电话: 89733253。
科学技术处
2013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