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服务搜索“服务器及信息化设备托管申请(变更)”进行申请。

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人为我校正式在编人员;
2.托管设备须处于良好的安全状态,且为标准机架式,必须双电源供电,电压为220V交流;设备散热方式为前进后出;
3.托管设备仅限用于学校管理和服务的设备;
4.托管设备需通过信息中心安全检测方可上线;
5.托管设备所属部门应指定技术人员对所属设备进行管理,并对托管设备按照标准标签要求进行标识。技术人员一般通过信息中心授权的远程管理方式对被托管设备进行控制管理。
6.托管设备不再使用时,应主动向信息中心申请设备移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