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文件精神,2015年的推免生工作做出以下调整:“所有推免生均享有依据招生政策自主选择报考招生单位和专业的权利,所有推免名额(除有特殊政策要求的专项计划外),均可向其他招生单位推荐。教育部下达推免名额时不再区分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不再设置留校限额。推荐、接收工作在时间上分为互不交叉的两个阶段。”
根据研究生院《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关于接收2015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通知》的要求制定本细则。
一、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1.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宁正福
成员:陈勉、程林松、刘慧卿、梁永图、金衍、马新仿、张广清
2.资格审查小组
组长:梁永图
成员:佟研、曹立虎、方百会
二、复试细则的公布时间、方式
公布时间:2015年9月20日
三、本校直博生申请条件及办法
直博生申请条件及办法,参加《关于接收2015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通知》附件《2015年直博生申请办法》。根据学校规定直博生限制在油气田开发工程和油气井工程2个方向,各有2个名额。
申请直博的学生参加校内统一复试,必须提前与导师沟通,由导师提出申请,并根据《2015年直博生申请办法》提交材料。
四、复试程序
1.复试程序包括考生报名(按学术型和专业学位)、提交复试材料、复试等。
2.所有推免生(含报名参加教辅和辅导员选拔的学生)必须在教育部规定的日期前将申请参加复试的学科和研究生类型(专业型或者学术型)等按照要求在网上进行申请,9月20日起,申请人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网上注册,填报相关信息,网上支付成功后获得推荐资格。9月28日起填报志愿。
3. 校内推免生面试时间见学院网站通知。
外校具有保研资格,并在教育部网上备案的应届毕业生可以随时提出面试申请。校外推免生第一轮复试时间为9月29日下午,未提交网上申请和材料的学生不能参加复试。
报考提高采收率研究院的油气田开发专业学术和石油与天然气工程油气田开发工程方向专硕的推免生与我院一同面试。
4.申请人须提交的材料:
1) 对申请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有参考价值的申请人自述(如已参加过的研究工作、获奖和发表文章以及攻读研究生阶段的学习和研究计划等)(必须有);
2) 加盖院校教务处公章的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必须有);
3) 在核心刊物或会议上发表过高质量的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其他形式的学术成果的复印件或证明(如果有);
4) 在学期间曾从事过课外科技活动或社会实践活动,获奖或表现突出,由教务部门书面证明(如果有);
5) 其它获奖或资格水平证明复印件(如果有);
6) 复试费100元;
7) 导师确认书,根据报考学科,点击附件下载。
8) 领取录取通知书发放信封,根据要求填写,
以上提交所有材料统一用A4纸打(复)印,9月29日上午8:30-11:00提交至南校区中油大厦A座810。
咨询:佟研老师,电话:010-89733098。
5.复试当场确定是否录取,学生也要现场在网上确认被录取,未现场确认者之后不再录取。
五、复试主要内容、考核方式及要求
实行导师主导的学科复试小组集体决策制,在政策允许范围内指导教师具有录取与否的决定权。
复试是对学生专业素质、能力、外语水平及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考核。主要考察学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科研潜力及创新能力;专业学位研究生更加突出对专业知识的应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查,加强对考生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查。
复试方式:面试,内容为专业素质、综合能力测试和外语水平测试。
复试要求:
1.专业知识和外语听说能力测试设立难度适当的面试题库,在面试时由考生随机抽取,以避免问题的随意性和偶然性。
2.复试小组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复试小组所有成员当场评分,平均分即为考生的专业素质、综合能力面试成绩。对考生复试的结果有明确意见,当场给出成绩和评语,并对考生复试结果负责。复试小组秘书须认真填写《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复试情况记录表》,所有复试材料(复试情况记录等)不得更改并须妥善保存备查。
六、复试成绩权重分配,总成绩计算方式
总成绩=专业知识面试成绩(100分)×70%+外语水平(100分)30%
复试成绩,包括专业知识面试成绩、外语水平和总成绩有一项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七、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欢迎全国有志于在油气田开发工程、油气井工程、力学、船舶与海洋工程4个学科学习和研究的推免生报考。
欢迎相关或者相近学科专业的推免生,也欢迎跨专业学生申请。
对于校内考生,可以跨学院跨专业推免,不受专业限制,外校推免跨专业名单见下表:
专业代码、名称及研究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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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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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100力学
01 岩石力学
02 多相流体力学
03 渗流力学
04 管柱力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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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机械工程、土木工程、物理学、船舶与海洋工程、石油与天然气工程等相关专业学生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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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001 油气井工程
01油气井力学与控制工程
02油气井岩石力学与工程
03油气井流体力学与工程
04油气井化学与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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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机械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工学)、力学、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化学(理学)等相关专业学生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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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002 油气田开发工程
01油气渗流理论与应用
02油气田开发理论与系统工程
03采油工程理论与技术
04提高采收率与采油化学
05非常规油气能源开采理论与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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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400船舶与海洋工程
01船舶与海洋结构物设计
02海洋石油工程
03海洋工程水动力学
04海洋工程结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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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石油工程、机械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相关专业学生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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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5219石油与天然气工程(专硕)
01油气井工程
02油气田开发工程
04海洋石油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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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含上述所有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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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招生名额
每年每位导师接受的硕士研究生的总数不超过6名,各学科分别制定导师可以接受的校内外推免研究生名额。
直博生占导师2015年的博士招生指标。
考生必须提前联系导师,导师简介:
http://web.cup.edu.cn/oil/teachers/well/index.htm
3.申请攻读专业硕士的考生必须承诺自愿服从学校实习基地的统一安排,并在2015年招收专业型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情况记录表的相应栏目中亲笔签名,不签名者不能被录取为专业硕士研究生。
九、为了加强对推免工作的管理,确保推免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学院上报的拟接收名单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由学院将拟接收的推免生名单进行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天。
十、推免工作的监督和复议
1.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学院推免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接受推免生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
2. 在接受推免生过程中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院推免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复试工作小组进行复议。
3. 考生接待电话和纪检监察部门受理考生投诉的监督举报电话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石油工程学院电话:89733098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89733075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监督举报电话:89733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