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提高博士研究生的招生质量,使人才选拔更符合客观规律,有利于人才的培养,在坚持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标准下,采取更有利于高素质人才选拔的录取方式,特制定我院2015年博士研究生录取工作细则如下:
一、成立博士研究生录取工作小组,负责复试及录取工作。
1.复试领导小组
组长:陈勉
副组长:宁正福
成员:程林松、刘慧卿、梁永图、高德利、蒋官澄、姜汉桥、刘月田、张广清
2.资格审查小组
组长:宁正福
成员:佟研、薛亮、王敬、宋先知、杨晨、李世远
二、指标和复试人数
1.学院按当年学校下达的实际招生指标,参考学校指标分配办法、招生简章计划数和各学科实际情况分配各学科的招生指标,直博生、硕博连读生占当年的招生计划指标;
2.学院按各学科2015年录取名额130%左右的比例,以初试总成绩排序选拔考生进行复试。
3. 各专业复试分数线和硕博连读要求及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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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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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博连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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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录取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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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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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语成绩(听力+笔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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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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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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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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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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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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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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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石油工程学院关于选拔2015年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的通知》及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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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含1个702所联合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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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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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气井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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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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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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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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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含5个“2011计划”、1直博生已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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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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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气田开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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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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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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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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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含3个“2011计划”,2个西安大学联合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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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综合考虑生源质量和各学科之间的差异,各学科专业最终拟录取人数以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公示的拟录取名单为准。
三、报到、资格审查、体检安排
1.所有参加北京复试的考生根据报考导师分组面试,看到通知后请与本专业对应面试小组秘书联系,电话或短信报到(短信中请将姓名、报考专业和报考导师写清楚):
力学专业 联系老师:李世远15330011512
油气井工程专业 联系老师:1组杨晨 13699222404,2组宋先知15210242339
油气田开发工程专业 联系老师:1组薛亮18600803309,2组王敬15101173712
2.资格审查安排:
5月7日下午4:00-5:00,各学科根据报考导师面试分组分别组织。
油气田开发工程:1组工程东楼318 ,2组中油大厦610
油气井工程:1组工程东楼318,2组中油大厦914
力学:中油大厦802
复试时,请公开招考考生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学位证书原件、成绩单原件,核查相关材料是否真实一致。
对学位证书的审查
在复试时须对非应届考生的学位证书原件及应届考生的学生证进行认真审查。在职工程硕士考生除应审查已获得专业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外,还应审查成绩单原件。对有疑问的学历、学位证件要通过网上查询等方式进行确认,网上查询不到的考生应通过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获取书面认证报告。
对同等学力考生的审查
同等学力考生必须以“定向就业”类型报考。审查同等学力考生是否获得学士学位后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是否具有副高级以上技术职称;近三年在全国核心刊物上发表2篇以上与所报考学科相关的学术论文(第一或第二作者)或获得省部级(含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技成果奖励(排名前五名);初试时是否加试两门业务课和政治理论课。
请各位考生注意:报名时材料没交齐的考生,必须交齐材料,方可录取!
3.体检安排
所有参加复试考生须提前到校医院体检,详细安排见《关于2015年博士复试体检的通知》。资格审查时,由学院发放体检表发放,按时到校医院体检;
注:本校考生请在体检表左上角空白处写明硕士时所在学院/班级/学号。
未按上述要求完成的体检表无效,校医院将不予体检!
硕博连读生中的应届毕业生必须参加5月8日的博士体检,不用参加“2015届毕业生体检”。缴费时请携带以前领取的毕业体检表及化验单进行现金抵消。
四、复试安排:
时间:5月9日
油气田开发工程、油气井工程学科上午8:30开始,力学上午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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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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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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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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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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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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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气井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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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组
蒋官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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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德利 杨进 郑力会 邓金根 柳贡慧 李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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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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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教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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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组
陈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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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忠厚 李根生 汪志明 樊洪海 金衍 黄中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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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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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教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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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气田开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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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组
程林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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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汉桥 刘月田 董平川姚约东 廖新维 张遂安 李天太 李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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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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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教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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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组
吴晓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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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士诚 宁正福 杨胜来 岳湘安 刘慧卿 程时清 李相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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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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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教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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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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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广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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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志明 陈勉 樊洪海 金衍 702所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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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世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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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教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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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必须在导师所在小组面试。
4.参加复试人员培训
(1)遴选办法:所有拟招生导师参加复试工作。
(2)培训方式:5月5、 7 日分别召开秘书和导师培训会。
(3)培训内容:对所有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明确招生导师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确定复试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和考生出场顺序、提问分工和对考生的考察评价意见等事项。
五、专项招生计划指标
为提高我校博士生培养质量,更好地促进我校科学研究工作,创新培养模式,鼓励学科交叉、协同,特设以下专项招生计划。
1.“2011计划”
详见《中国石油大学(北京)201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实施细则》附件材料《非常规油气协同创新中心博士生指标分配办法》。
2.跨一级学科协同培养项目招生指标评选细则
为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基础研究工作的指导意见》(教技〔2012〕2号)文件精神,凡与国内外协同创新、学科间的协同交叉、高水平导师间的协同创新的导师可申请此项目。根据申请人的实际情况,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组织专家评审确定。协同创新项目申请要求详见附件。
符合跨一级学科协同培养项目申请条件的导师可于5月11日前提交申请材料(见附件),经学院初审后上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审批。
六、复试方式、程序和内容
1.在复试之前允许考生在本学科进行导师调剂,调剂结果经调剂前、后导师同意并在复试前填写考生志愿调剂表,调剂截至时间2015年5月6日下午3点。
调剂结束后不允许调剂。
2.复试方式:复试采用面试进行综合考察,重点是考察考生的专业基础知识、业务素质、实践能力及思想政治品德、外语应用能力、综合能力、科研能力、科研发展潜力、对学科前沿的了解等等,重点选拔综合素质高、具有培养前途的学生。
要求考生掌握本门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广博的科学视野;对所报博士学科领域较为熟悉,有一定的理论与实践基础、具有创新能力、开拓精神和独立从事科学研究的综合能力;具有较好的文化素养和综合素质。
3.复试程序和内容:
(1)考生汇报,参加面试时可以带上硕士论文(应届生可以带论文初稿)或代表学生本人水平的论文供面试成员阅读,并准备所报考学科发展趋势、前沿技术等相关内容的10分钟PPT;(2)专家提问,包括专业知识和外语、综合能力等问题;(3)面试专家现场独立评分。
七、成绩计算方法
1.初试成绩计算方法
公开招考学生和直博、硕博连读学生初试成绩作归一化处理。
(1)公开招考学生:
归一化后的初试总成绩(100分)="[(外国语笔试+听力成绩)/1.2]*40%+专业一成绩*30%+专业二成绩*30%。
(2)硕博连读生
A油气田开发工程、油气井工程:
研二、研三按达到复试线的各学科公开招考学生归一化初试成绩的最高和最低分数为基准,硕博连读生课程成绩在本专业测评的最高和最低排名者分别取初始生的最高和最低分数,其他硕博连读生按专业综合测评成绩排名插值计算成绩。
专业测试排名最高考生归一化后的初试总成绩(100分)=" X2
专业测试排名最低考生归一化后的初试总成绩(100分)=" X1
其他考生归一化后的初试总成绩(100分)="X1+(X2-X1)*(Nx-N1) /(N2-N1)
X2="公开招考学生归一化后初试成绩的最高分
X1="公开招考学生归一化后初试成绩的最低分
Nx="考生在本专业本年级综合测评中的排名
N2="考生在本专业本年级综合测评中排名最高的名次
N1="考生在本专业本年级综合测评中排名最低的名次
研一和跨专业考生初试成绩:归一化后的初试总成绩(100分)=公开招考学生归一化后初试成绩的平均分
B.力学硕博连读无初试成绩。
2.总成绩计算方法
A.油气田开发工程、油气井工程:
复试总成绩="小组评分*E+导师评分*F
总成绩="归一化后的初试总成绩*C+复试总成绩*D
B.力学:总成绩="复试总成绩=小组评分*E+导师评分*F
说明:总成绩中初试成绩所占的比例C值、复试总成绩所占的比例D值、复试小组平均分所占比例E、导师评分所占比例F:C="40%;D="60%;E=30%;F="70%。
八、录取原则和复试结果公示
1.录取的考生人数执行学校博士招生改革方案,原则上每位导师最多招收2名博士生(不包含“2011”计划),学校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2.各复试小组根据导师指标和考生总成绩择优顺序录取。
3.复试成绩不及格的考生、无导师接收的考生不予录取。
4.兼职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每毕业1名博士研究生方可再招收不多于1名博士研究生,且不能招收委托培养博士研究生。
5.其他说明
(1)定向委培(含自筹)和同等学历人员录取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总人数10%。
(2)拟录取的博士研究生最迟应于2015年9月份入学之前获得硕士学位,否则取消入学资格。
(3)入学考试成绩仅对本次招生有效。被录取考生的试卷和报考材料保存三年,未被录取的考生的试卷和报考材料保存一年,不得转寄其他招生单位。被录取新生须当年入学。
(4)应届毕业生需签订“应届拟录取博士研究生承诺书”,联合培养学生需要签订“联合培养拟录取生告知书”。
7.复试结果公示。
(1)复试成绩公示:5月13日,通过学院网页发布公告网址:
http://web.cup.edu.cn/oil/
(2)复试拟录取结果公示:拟录取名单上报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5月16日由研招办网上公示第一批拟录取结果。
九、学费收取
根据教育部关于《2015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教学【2015】4号)文件精神,从2015年起,国家对所有纳入招生计划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均安排生均拨款,所有纳入招生计划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都要缴纳学费。我校将按照2013年第18次校长办公会通过的收费标准执行。
十、公布考生接待电话和纪检监察部门受理考生投诉的监督举报电话
在招生过程中对申诉和举报问题由研究生院和纪委联合负责核查,经调查属实的,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各学院(研究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学科复试小组或专项复试小组进行复议,并将复议结果告知考生。
考生接待电话和纪检监察部门受理考生申诉的监督举报电话。
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招生专用监督电话:82837217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89733075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监督举报电话:89733105
5.招生咨询及申诉渠道: http://www.cup.edu.cn/graduate/zhaosheng/zszxjssqd/index.htm
十一、其他未尽的非原则性问题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
石油工程学院
201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