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关于推荐2013年免试硕士研究生的通知》,为保证2013年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顺利进行,经学院党政领导班子研究,制定我院2013年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现公布如下。
一、名额分配
根据2013届各院(系)本科生毕业人数按比例分配免试生名额,其中体育特长生等包括在各院(系)推荐的名额中;助管和辅导员在全校范围内选拔,不占各院(系)校内推荐名额;创新班保研名额单独计算;石油工程专业两个国家优势学科及重点培育学科共占4个名额。我院总共有毕业生336名(石油工程专业创新班毕业生34名)。保送名额55人(创新班17人),校内专业硕士17人,校外学术型硕士13人,校内学术型硕士2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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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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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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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免试人数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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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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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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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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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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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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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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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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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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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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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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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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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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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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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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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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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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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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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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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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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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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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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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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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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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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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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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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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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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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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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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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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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的条件
1.普通本科毕业生的保研条件
1)满足2009年版《学生手册》中“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的实施办法”推荐基本条件的1-5条。
2)对2009年《学生手册》中“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的实施办法”第6条。如果优良率大于80%的同学人数不足于学校分配的指标,宁缺毋滥。
3)申请机关、教辅助管和兼职辅导员的同学根据《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关于从应届免试推荐硕士研究生中选拔聘用机关、教辅助管和兼职辅导员的管理规定》中规定的条件申报,符合兼职辅导员条件的同学由学院面试后根据结果在学校公示,符合机关、教辅助管条件的同学有学校人事处组织笔试面试确定并公示。兼职辅导员和机关、教辅助管的名额不占用学院指标。
2.对学校做出突出贡献的本科毕业生的保研条件
1)满足2009年《学生手册》中“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的实施办法”推荐基本条件的1-5条。
2)基本按照2009年《学生手册》中“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的实施办法”推荐基本条件的第7条执行。
如果满足以上条件的人数仍不足,不再降低标准,宁缺毋滥。
三、推荐免试研究生成绩具体排名方法
1.在优良率达到要求标准80%的基础上,按照前三年必修课的加权平均分(各门课程的学分乘以成绩的总和然后除以各门课程学分的总和)排名。
2.前三年的综合测评以及各类奖励作为参考条件。
3.各专业名额分配办法:按照各专业人数和规定的比例推荐研究生,如果本专业达到保研条件的学生人数少于规定的比例,则该指标可以用于学院其它专业学生的免试保研。
4.校内外推荐免试生名单排序确定办法
(1)向外校推荐免试生应本着学生自愿的原则。依照学生排名顺序,排名靠前的学生有优先选择留本校还是去外校的权力,一旦确定去向不得更改。
(2)属于特殊贡献的同学只能选择专业硕士类型推免;同为选择专业硕士类型的同学,特殊贡献的同学优先。
(3)选拔过程中所出现的剩余指标,院内各专业可以互通使用。
四、推荐工作程序
1.根据学校给定的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名额,由学院向应届本科毕业生公布名额和具体要求。
2.学生自愿申请,公开选拔,推荐名单向全院应届毕业生张榜公布。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推荐生资格
1.被确定推荐生后,受刑事处罚或行政处分者。
2.被确定推荐生后,课程正考出现一门或一门以上不及格者。
3.推荐的免试生毕业设计(论文)达不到“良(80分)”者。
4.弄虚作假,不符合推荐条件者。
六、其它
1.定向和委托培养的本科毕业生,如报考(含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需经其定向、委培单位主管部门书面正式同意,方可办理。
2.被推荐正式录取为免试硕士研究生者,不再参与当年毕业分配。
3.本办法从公布之日起执行。
4.本实施办法由石工学院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石油工程学院
2012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