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信息公告

安全与海洋工程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细则(第一志愿)

发布日期:2023-03-24 阅读次数:

根据《中国石油大学(北京)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及录取工作方案》,结合安全与海洋工程学院具体情况制定本细则。

一、研究生复试组织、管理与监督

1.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孙为

副组长:郑文培

成 员:杨进、赵凯、帅健、赵海宁、李云涛、张玉、武胜男、孙挺

2.资格审查工作小组

组长:郑文培

副组长:佟歆

成员:马蕴恬、复试小组秘书

3.  招生工作监督小组

组长:赵凯

成员:叶迎春、朱益、张逸群、陈绪跃

二、各学科专业的招生计划、复试分数线、复试比例及复试名单

1. 复试比例

学术型招生专业:(080200)机械工程、(082000)石油与天然气工程、(083700)安全科学与工程,专业型招生专业:(085501)机械工程、(085702)安全工程、(085706)石油与天然气工程,原则上按统考计划指标的130%确定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进行差额复试。

2. 复试分数线(见下表)

学习方式

专业 代码

专业名称

统考计划指标

复试分数线

政治

英语

数学

专业课

总分

全日制

080200

机械工程

4

38

38

57

57

273

全日制

082000

石油与天然气工程

20(含2个碳示范学院指标)

38

38

57

57

273

全日制

083700

安全科学与工程

36

38

38

57

57

299

全日制

085501

机械工程

10

校级基地(A类):1

38

38

57

57

273

校级基地(B类)、导师自主安排:9

全日制

085702

安全工程

31

校级基地(A类): 16

38

38

57

57

321

校级基地(B类)、导师自主安排:15

全日制

085706

石油与天然气工程

15

校级基地(A类): 7

38

38

57

57

273

校级基地(B类)、导师自主安排:8

非全日制

085706

石油与天然气工程

1

38

38

57

57

273

非全日制

085702

安全工程

1

38

38

57

57

321

非全日制

085702

安全工程(单独考试)

3

35

35

53

53

263

3.专业实践类型为“校级基地A类”的学生专业实践环节(现场实践时间为一年,一般在研究生二年级)在相关企业进行,由校内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完成,请报考我院全日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生查看2023年学院校级基地(A类)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组招生宣传材料(点击下载),内含我院“校级基地A类”招生专业、企业简介、招生导师组姓名、需求人数等具体信息;专业实践类型为“校级基地B类”、“导师自主安排”的学生的研究方向和所有培养环节由导师根据学校政策自行制定,一般在研究生一年级结束后确定。

4. 一志愿复试名单(点击查看

三、复试程序、复试时间、复试分组、地点安排、纪律要求

1.复试程序

复试程序包括:公布复试细则、确定复试名单、考生进行资格审查、缴费、选择意向导师、参加现场复试。

2.资格审查

所有进入复试的考生均须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http://gmss.cup.edu.cn/logon)在2023年3月26日17:00前选择“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栏目完成“复试确认(资格审查材料上传、缴费)” ,“意向导师选择”。

所有进入复试的考生均须在各专业现场资格审查规定时间内(见下表)携带资格审查材料纸质版到资审地点(见下表)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考生方可参加复试;学院对审查材料存疑者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其他方式进行核查。

各专业考生现场资格审查安排: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资审时间

资审地点

083700

安全科学与工程

3月28日
  8:30-10:30

主楼A520

085702

安全工程

082000

石油与天然气工程

3月30日

8:30-9:30

主楼A520

085706

石油与天然气工程

080200

机械工程

4月1日
  14:00-15:30

主楼A520

085501

机械工程

资格审查材料要求如下,以下材料系统均需上传电子版,现场资格审查均需提交纸质版:

(1)准考证;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正反面)(系统上传原件彩色扫描件);

(3)学籍学历证明;

往届生须提交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应届生须提交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尚未毕业,但承诺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提交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

(4)研究生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点击下载,要素填写完整,放置身份证人像面,本人手写签字,纸质版原件)

(5)加盖学校教务部门或档案所在管理部门公章的学习成绩单(系统上传原件彩色扫描件,纸质版原件)

(6)加盖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人事或组织部门公章的硕士研究生现实情况表现表(点击下载,系统上传原件彩色扫描件,纸质版原件)

(7)全日制专业型硕士报考考生须签订提交“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告知确认书”(点击下载,要素填写完整,放置身份证人像面,本人手写签字,纸质版原件)

(8)加分政策和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材料

对于符合教育部加分政策和少数民族照顾政策(不含单独考试)的第一志愿考生,须于3月26日17:00前,将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正反面)、书面说明(手写签名)以及证明材料,扫描或拍照后,以考生的准考证号+姓名+加分政策(照顾政策)名称作为邮件主题,同时发送至学院邮箱(aqzs@cup.edu.cn)和研招办邮箱(sdyzb@cup.edu.cn),如有符合教育部加分政策的调剂考生,参照上述执行;收到考生提交的材料后,我校将根据教育部最新文件及名单核实考生加分资格或照顾政策。

3.复试时间、复试分组、地点安排

(1)各专业复试时间安排

学习方式

专业代码

学科专业名称

面试时间

全日制

083700

安全科学与工程

2023.3.28  12:30开始

全日制

085702

安全工程

非全日制

085702

安全工程

非全日制

(单独考试)

085702

安全工程

全日制

082000

石油与天然气工程

2023.3.30  13:30开始

全日制

085706

石油与天然气工程

非全日制

085706

石油与天然气工程

全日制

080200

机械工程

2023.4.2  8:30开始

全日制

085501

机械工程

(2)一志愿考生复试地点:东校园东教学楼、南校园第四教学楼,具体地点后续发布。

(3)一志愿考生复试分组名单后续发布。

4.纪律要求

(1)考生应自觉服从学院复试工作人员管理。

(2)考生必须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复试。

(3)复试期间考生不得录屏录像录音,报考专业考试(复试)未全部结束前不得将考试(复试)内容向其他考生泄漏或在网络传播。

(4)其他未尽事项,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定,确有影响考试正常秩序的按违规处理。

四、复试考核方式及复试内容

1.复试考核方式

复试考核方式:采用现场面试。

2.复试内容

由专业面试(满分100分)、外语听力及口语水平测试(满分100分)两部分组成,其中包括个人PPT汇报。复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计入总成绩。具体要求如下:

(1)个人PPT汇报含英文简介(时长3-5分钟),包含但不限于个人情况介绍、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参加科技创新及学科竞赛情况、毕业设计内容简介、学术成果(发表论文、授权专利等,可选)等,以上内容的英文简介(口头汇报,无需准备英文PPT)。

(2)专业面试:

重在考核考生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综合素质、科研能力水平及临场应变能力等。

考核内容应涉及考生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考核,考生对报考专业发展动态了解以及在本专业发展潜力考核;考生的科研和社会工作能力、实践经历考核,考生的事业心、责任感、协作性和心理素质以及举止礼仪和表达能力考核等。

(3)外语听力与口语测试:

采用面试方式,测试内容包括基本语言素质和专业英语知识及其应用。基本语言素质主要考查表达能力和语言功底,包括语音、流利度、逻辑性;专业英语知识及其应用主要考查专业基本理论知识的应用能力。

3.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

面试小组充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并参照考生所在单位出具的《现实情况表现表》以及面试过程中考生表现出的思想政治情况,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的评价。

五、考生调剂的政策及调剂流程

详见“安全与海洋工程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细则”(后续发布)。

六、初试、复试成绩权重分配,总成绩计算方式

1.复试成绩计算方式

复试成绩=专业面试成绩×70%+英语面试成绩×30%

2.初试、复试成绩权重分配,总成绩计算方式

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70%+复试成绩×30%

七、录取原则

1. 按照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综合后的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录取。调剂考生录取原则请见“安全与海洋工程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细则”。

2. 2023年我校全日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推行导师组招生,拟录取考生须签订“中国石油大学(北京)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告知确认书”。专业实践类型实行考生导师双向选择。

3.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2)没有参加复试或者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3)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无导师接收者不予录取。

(5)专业型不服从专业实践类型安排者不予录取。

(6)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

4.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

5. 非全日制考生须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签订协议,约定档案、户口、医疗保险、就业派遣等事宜。

6. 我校将在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7. 体检在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体检不合格者按相关规定执行。

八、考生查询复试、拟录取名单时间、网址或公示的具体地点

学院将在复试结束后7日内公示复试结果,包括初试成绩、专业面试成绩、英语面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总成绩排名以及拟录取名单(查询网址:https://www.cup.edu.cn/safety/)。供学生查询,并接受监督。

九、考生接待电话和纪检监察部门受理考生申诉的监督举报电话

1.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安全与海洋工程学院招生接待电话:010-89731689,邮 箱:aqzs@cup.edu.cn

2.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电话:010-89733075,邮箱:sdyzb@cup.edu.cn

3.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监督举报电话:010-89733105

4.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456

十、其他

1.本细则与上级有关规定矛盾时,以上级文件为准。

2.其它未尽事宜由安全与海洋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安全与海洋工程学院

2023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