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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与海洋工程学院关于做好2023年12月毕业研究生学位申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0-24 阅读次数:

各位导师、毕业生:

一、院学位会时间

12月8日前召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学位论文答辩

(一)原则上正式答辩前3天,所有研究生通过系统提交答辩申请并联系答辩秘书完成分组、导师审核、学院学位会主席审核等流程。审核流程全部完成后,学生可在答辩申请页面打印相关材料,具体操作流程网址如下:https://grs.cup.edu.cn/F70n/90048.jhtml,并将答辩材料交给答辩秘书。

(二)学位论文答辩在11月30日前完成,具体时间由各系或导师自行安排,原则上本学期全部采用现场答辩形式;全面使用学位论文答辩服务系统,功能及操作简介已更新在答辩秘书须知(https://grs.cup.edu.cn/xw04/90284.jhtml),该系统支持答辩委员/主席线上审查资料、投票表决、签名确认;支持答辩秘书维护答辩委员会、生成答辩委员临时账号、学生分组、在线录入答辩记录和答辩决议书、查看或撤销投票表决结果、同步投票及表决材料、下载学位审批材料。签名升级为手机扫码,支持手机预览、上传,无底纹,可在个人信息管理-电子签名管理页面更新替换签名。

(三)研究生的课程学习、学位论文工作时间及学位论文评阅结果满足答辩条件的(见研究生院网站相关文件规定),方可申请学位论文答辩。所有研究生学位论文应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答辩,提前答辩或延期答辩的需按规定办理提前毕业或延期毕业手续,经批准后方可答辩。违反规定举行的答辩一律无效,学校不受理其学位申请。

注意:

(1)拟于12月申请学位的研究生,在提交答辩申请时,需分别提交学位论文修改说明、答辩申请、学位申请;拟于12月申请毕业(暂不申请学位)的研究生,需提交学位论文修改说明、答辩申请,同时自动置入本人签名(印刷体)及对应日期,等同于本人签字确认。

(2)导师、学位分委会主席线上审核学生答辩(学位申请)时,需分别审核学生学位论文修改说明、答辩申请(学位申请),审核通过即置入本人签名(印刷体)及对应日期,等同于本人签字确认。

(3)完成论文答辩后,学院线上审核研究生答辩结果(答辩秘书录入)、答辩记录及答辩决议书(答辩秘书上传)。

(4)研究生答辩结束后,答辩秘书应在11月30日前将《硕士生学位审批材料》或《博士生学位审批材料》整理成册与其它材料一起送交院办公室。

特别明确:答辩表决票中对论文评价有“差”的,不得通过学位论文答辩。

三、研究生学位审批及材料报送

所有材料中填写的“学科专业名称”、“导师姓名”均应与成绩单上的“学科专业名称”和“导师姓名”相一致。

1.博士生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成果(11月30日17:00前系统完成填报)

(1)所有博士生(含已毕业仅申请学位)通过系统在“科研管理”菜单提交科研成果;导师和学院线上审核;无需移交纸质材料,学位办审核以系统“学院审核通过”状态的材料。

(2)科研成果需要上传检索报告,开具电子检索证明报告的方式及要求:(务必遵照执行)

①参照参考文献格式编辑论文信息,发送邮件至shiyoukejichaxin@126.com,切记不要发送论文原文。

②务必注明用途:“用于博士学位申请”!图书馆同时将检索证明报告发送至学位办邮箱。杜绝弄虚作假行为,一旦发现伪造、涂改、拼凑检索证明报告行为报有关部门严肃处理。

③务必注明JCR期刊大类分区版本(普通版或升级版以及对应年份)和影响因子核查年份!根据学校《博士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基本要求规定》,JCR期刊分区(大类)是指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发布的《JCR期刊影响因子及分区情况》,以期刊收到论文的日期当年及前一年的版本作为核查依据,影响因子以核查版本中最近三年的最高影响因子为依据。

④需要姓名(中国学生提供中文姓名),论文题目,期刊名,出版年份,论文类型(SCI,EI,中文核心)等信息。

⑤中文文章需要开EI证明的,需提供论文英文标题。多篇论文请标好序号。

2.研究生学位授予数据(11月30日17:00前系统完成填报)

学生通过系统“毕业与学位——学位授予数据确认”页面确认、提交学位授予数据。

3.研究生毕业申请(11月30日17:00前系统完成提交)

学生通过系统“毕业与学位——学生毕业申请”、页面确认、提交。

4. 终版学位论文提交与审核(12月15日17:00前提交)

所有申请学位的研究生离校前必须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提交终版学位论文(明评格式1份,盲评格式1份)及摘要,导师、学院审核通过后方可离校,12月15日17:00前提交(请不要在院学位会前提交,待学院通知后再提交),要求如下:

材料

命名要求

格式要求

说明

学位论文

11414_2014999999_LW.pdf

明评;pdf ;需在学位论文的“学位论文版权使用授权书”完成作者及导师签名

11414为学校代码,2014999999为个人学号

11414_2014999999_LW_M.pdf

盲评;pdf

摘要

11414_2014999999_ZY.txt

txt

终版学位论文将用于学校、北京市及国务院学位办抽检,并按要求向相关单位报送存档,为提高工作效率、保障论文质量,请研究生按时提交,导师严格把关,导师和学院审核通过后发放学位证书、毕业证书。

5. 保密论文申请(11月30日17:00前提交)

若申请论文保密,请务必于11月30日17:00前,向院办分别移交①保密申请清单,②保密申请表(见附件3,学生及导师签字完整,点击下载)及相关项目合同支撑材料纸质版。

四、向学院送交材料(11月30日17:00前)

拟申请12月份学位的同学,需向学院提交:

(一)电子版材料

1.博士学位论文评审、答辩与分委员会投票结果汇总表(点击下载),博士生个人发邮箱cup_aqyjs@163.com,邮件命名方式“姓名+申请博士学位材料”。

2.所有申请学位的研究生提交1份明评格式电子版学位论文(pdf格式,声明页签字要素完整)用于院学位会审核。明评格式论文文件名:11414_学号_LW.pdf。博士生个人发邮箱cup_aqyjs@163.com,邮件命名方式“姓名+论文”。

(二)纸质版材料

请答辩秘书将以下材料提交给学院:

1.研究生学位审批材料(存学校档案馆)

研究生系统内“毕业与学位——学位论文答辩申请”右上角点击word打印可下载研究生学位审批材料目录及相关材料,最终顺序请按目录材料顺序进行整理。

注意:

(1)导师评阅完成后,方可外部送审。(导师评阅时间应早于送审时间)。成绩单院办统一打印盖章。

(2)论文评阅后修改说明各时间不晚于答辩日期,且学生日期早于指导教师日期,指导教师日期早于答辩委员会日期,答辩委员会日期可以是答辩当天。

(3)答辩申请书中申请人日期、指导教师日期、学位会主席日期应早于答辩日期。

(4)答辩记录日期应为答辩当天日期。

(5)答辩委员会决议书日期为答辩当天日期。

(6)硕士学位审批表申请日期晚于答辩日期。

2.研究生学位审批材料(存研究生档案)

序号

材料

要求及说明

1

封面

以学生为单位按照封面顺序整理材料

2

成绩单

加盖培养办公章(学院准备)

3

答辩决议书

1、材料填写规范完整;

2、可使用电子签名;

3、落款日期为答辩日期;

4、单面打印。

1、封面中第3项材料“关于授予**学位的决定”由学位办制作。

2、不要添加其他材料,如“学位审批表”。

3. 保密论文申请材料

4. 一本博士学位论文(需在学位论文的“学位论文版权使用授权书”完成手写体日期、作者及导师签名。(待学院通知论文定稿后再提交

五、证书发放与领取

1. 校学位会召开后5个工作日内,研究生院通知学院领取证书,学院通知学生到学院办公室领取证书(包含定向、委培研究生)。

请定向、委培研究生12月10日前汇总证书领取材料交学院办公室主楼A506,2项证书领取材料缺一不可,分别是:

①三方协议单位出具介绍信

不限制模板,但必须包含:“姓名,身份证号,同意本人领取**证”,与协议一致的公章。已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单位出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②招生录取时签订的三方协议复印件(学生本人有1份留存)

总公司班学习后录取硕士研究生的定向委培生,证书领取材料只需委培单位介绍信(介绍信要求如上)。

2. 所有学生务必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提交终版学位论文(明评格式1份,盲评格式1份)及摘要,导师、学院审核通过后方可领取毕业证和学位证。

3. 未参加研究生图片照片采集的研究生,按研究生院要求补拍(可在研究生院主页公告栏查阅补拍信息,通知一般在上一年的9月份发布),否则将无法电子注册和按期领取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

安全与海洋工程学院

2023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