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管理学院本科2020级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实施办法
根据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关于做好推荐2024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要求,为保证我院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顺利进行,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研究,特制定此办法,现公布如下。
第一条 基本原则
为保证学院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顺利开展,学院特此成立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遴选工作小组和申诉小组,名单见附件1。其中,考核工作小组基本规范如下。
(1)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综合考察基础上,突出对学术专长的考核。
(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开、结果公正、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二条 推荐免试研究生基本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思想道德素质、业务素质、文化素质、身体和心理素质等综合素质高。
2.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3.身体健康,符合研究生入学体格检查标准。
4.修读完成所在专业的培养计划中前六学期全部必修课。
5.所有课程考试成绩合格,前三年必修课课程成绩总优良率达到50%,前三年专业年级综合测评排名均在前50%。
6.高水平运动员、民族生如申请推免本院研究生,则推免条件与上述普通推免生条件相同。
第三条 推荐免试研究生确定人选方法
1.学生申请。学生须填写推免申请表,自主申请参加推荐获得推免生资格,并获得2名我院具有本学科专业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的专家推荐。未申请的学生不能获得推免生资格。申请表及专家推荐表见附件2、3。
2.推荐的专业。所有学生(不含第二学位)按照在读专业推荐,推荐的研究生专业由接收学校确定。
3.排名办法。
(1)推免候选资格排名。注重并加强对学生本科阶段学习情况的过程性评价以及学生全面发展的综合评价。根据考生综合成绩进行专业排名。综合成绩总分100分,其中,前三年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占70%(满分70分),前三年综合测评成绩占比不高于10%(满分最高10分),综合评价和学术专长成绩占比为20%。前三年课程截止到2023年夏季短学期。学院按照前两项加和成绩排序和预估分配名额的1.4倍确定参加综合评价和学术专长审核的学生名单,然后根据综合成绩确定具有推免资格学生的专业排名。上述1.4倍后确定的候选人数不再因本办法发布之后保研名额的增加而改变。
“前三年必修课”依据学生确认毕业专业的培养方案确定;必修课包括必修实践环节;转专业学生在转入现专业之前的课程属性按照确认毕业专业培养方案的课程属性认定。
“前三年综合测评成绩”计算细则:①转专业学生原学习专业的综合测评成绩有效;②如果某专业类别前三年综合测评成绩总分最高者低于300分,按实际成绩折合计算;如果总分最高者超过300分,则将最高成绩者按照封顶10分计算,其他同学依照比例折合计算。
(2)综合评价和学术专长考核办法
①考核内容及分数
考核内容 |
考核方法 |
分数 |
参军服兵役 |
时间,获得荣誉 |
100 |
志愿服务 |
时长 |
90 |
服务国家重大活动 |
10 |
|
国际组织任职 |
组织及时间 |
100 |
科研论文 |
期刊级别 |
100 |
科研竞赛 |
等级及排名 |
100 |
②考核成绩计算方式
考核成绩= 参军服兵役分值*20% + 志愿服务分值*10% + 国际组织任职分值*10% + 科研论文分值*30% + 科研竞赛*30%
考核成绩折合成20分制,作为研究生综合评价和学术专长考核成绩分值,参与推免综合成绩计算。
其中,参军服兵役立功人员和普通人员的权重分别为100%和60%;科研竞赛中,只计算国家级三等奖以上奖励,其中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权重分别为100%,80%,60%,40%。
服务国家重大活动包括冬奥会,国庆游行等国家级重大活动,需经过经管学院团委根据服务时长等综合情况认定赋分0-10分。
③科研论文和科研竞赛考核说明
科研论文指经济管理类科研论文,并且是在专业领域核心期刊上发表的唯一作者或第一作者身份发表的科研论文,方可以申请参加考核;其中,第一作者身份的,其余作者不能包含学历比第一作者高的人员。科研竞赛必须是全国级的比赛获奖,仅计算三等奖以上的奖励。
(3)推免资格综合成绩排名,成绩高者排名靠前。如果综合排名成绩相同,则必修课优良率高的排名靠前;如果必修课优良率也相同,则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高的排名靠前;如果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也相同,则前三年综合测评分值高的排名靠前;如果前三年综合测评分值也相同,则学生可以同时申请,最终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组织的面试成绩决定排名。
5.推荐名额分配。根据学校分配的名额,我院指标数量按专业分配方案如下:
(1)每个专业按照学生数量分配指标,即X=XX/全院学生数量×本专业学生数量。
序号 |
专业 |
人数 |
按比例分配普通名额指标 |
一流专业奖励(国家一流专业上浮5%,北京一流专业上浮2%) |
总指标 |
1 |
会计学 |
76 |
12 |
4 |
16 |
2 |
财务管理 |
50 |
8 |
1 |
9 |
3 |
金融学 |
38 |
6 |
1 |
7 |
4 |
能源经济 |
39 |
6 |
2 |
8 |
5 |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
37 |
5 |
2 |
7 |
6 |
市场营销 |
19 |
3 |
0 |
3 |
总计 |
259 |
40 |
10 |
50 |
(2)递补办法:①如本专业符合条件的候选人数小于分配的指标数,多余的指标优先分配给推免指标计算四舍五入时,舍去小数点数值大的专业。如果同时有两专业候选人竞争同一指标,则按综合成绩排名确定。②在校内公示期间,如有不合格的推免生,递补顺序为:本专业候补人选、本院其他专业候补人选、其他学院候补人选。
第四条 推荐工作程序
在本学院网站公示本院(部)推免工作细则,包括推免程序、学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考核办法、各项成绩计算办法、个人申请推免生资格办法等内容。
1.根据学校分配的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名额,由学院向应届本科毕业生公布名额和具体要求。
2.学生自愿申请,公开选拔,选拔过程需要由专家审核小组(专家组成员应具有相关学科副教授以上职称,一般不少于5人)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需要进行公开答辩。专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答辩全程要录音录像,答辩结果要公开公示。推荐名单最终要向全院本科应届毕业生张榜公布。
3.公示办法。校内公示的人数为学院分配的推免生数和每个专业推荐的1-5名候补人选。学校公示结束后,在教育部平台公示的人数为分配给各学院的推免生数。
第五条 其它
1. 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类别包括:普通推免生、本研一体化“专业+管理”复合型人才专项、研究生支教团、创新创业人才专项和国家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专项。
每名学生只能申请一种推免类别。
2.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3.本办法由经济管理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4. 联系电话
院办公室电话:89733072
教务办公室电话:89731556
监督举报电话:89733830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经济管理学院
2023/9/21
附件1
经济管理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
1.经济管理学院推免生推荐阶段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 王建良
副组长:赵晓丽 胡锐
成 员:冯连勇,李明,许文静,张龙天,张璇,孙竹,焦晓宇
陈彦迪,刘艳平
2.经济管理学院推免生推荐阶段申诉小组名单
组 长:朱义清
成 员:夏良玉,李丽红,薛庆
3. 经济管理学院推免生综合评价(参军服兵役、志愿服务、国际组织任职)考核小组名单
组 长:朱义清
成 员:纪爽,焦晓宇,陈彦迪,刘艳平
4. 经济管理学院推免生学术专长(科研论文、科研竞赛)考核小组名单
组 长:马春爱
成 员:张宝生,冯连勇,孙仁金,刘毅军,牛琦彬,孙竹,王 珮
禹春霞
5. 经济管理学院审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赵晓丽
第一小组组长:冯连勇
第二小组组长:许文静
第三小组组长:张龙天
第四小组组长:张 璇
第五小组组长:李 明
第六小组组长:孙 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