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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管理学院2018级本科生专业类分流实施原则和办法

    根据经济管理学院“三二一”培养模式,2018级本科生在大二期间将按照经济类、财会类、管科类三大专业类进行培养,为满足学生专业学习兴趣,将在第一学年第二学期执行专业类之间分流调整。为规范按大类招生的专业分流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原则

1.志愿优先、成绩排序,做到公正、公平、公开。

2.适应社会对人才的需求,尊重学生个性发展和自主择业。

3.合理配置教学资源,保证人才培养质量和各专业的持续发展。

二、基本要求

1.根据社会需求、学生志愿、教学条件等因素确定各专业的计划接收人数,并向学生公布。

2.学院制定专业类分流原则和实施办法,经院党政联席办公会议讨论通过,报校教务处审批。分流方案和分流结果向学生公示。

3.学院根据2018级培养方案规定调整后各类专业类人数最多可增加20%的原则,以及当前经济类学生人数(69人)和管理类学生人数(163人),确定经济类学生数最大规模为83人,管理类学生数最大规模为196人;又根据摸底调查结果、社会需求、教学资源等因素,进一步确定财会类学生人数和管科类学生人数最大规模分别为106人和90人。具体情况如表1所示。

12018级各专业类学生容量计划最大规模

专业

财会类

经济类

管科类

人数

106

83

90

 

三、专业类分流具体方案

1.专业类分流对象

本次专业分流对象为2018级本科生。

2.专业类分流领导小组

   组长:杨棉之  郭海涛

      副组长:赵晓丽 沈庆宁

      组员:李明  冯连勇  熊苡  牛琦彬  邓秀焕  张先美  王珮  孙竹 纪爽

   秘书:刘艳平

    3.专业类分流方式

学院按照分流计划,根据志愿优先、成绩排序的原则实行分流,即学生的专业类分流志愿排序作为第一决定依据,学生的成绩排序作为第二决定依据。

每位需要转专业的学生可以填写两个专业类志愿;经济类和工商管理类内部各专业调整志愿优先满足。比如,在工商管理类分班中志愿填报财会类的学生在本次专业类分流中可优先选择进入财会类。

4.民族生、定向生、体育生专业分流处理办法

1)民族生按照学校成绩算法开根号乘10参加整体的成绩排名;

2)定向生按学校招生协议分流专业类,计入分流后各类总人数。

3)体育生根据学校招生协议,单独分流专业类,计入分流后各类总人数。

体育特长生参考指标分配如表2

2 体育特长生指标分配参考名额

专业

财会类

经济类

管科类

人数

4

3

2

 

5.其他措施

1学生专业分流工作实行公示制度,在公示期内,学生对专业分流结果如有异议,可书面通过秘书向专业分流领导小组提交书面材料,由领导小组核实、处理。

2为了鼓励各专业均衡发展,学院在18级免试推荐研究生和个人评优等方面向学生人数较少的专业倾斜,在现行研究生招生政策不变的前提下,学生在达到学校对免研的基本要求,按专业设置推荐研究生名额基数指标,直接进入免研正式名单,不再参加全院免研大排队。

、成绩核算办法

1.按学生第一学期必修课的学分加权平均成绩由高至低排列名次。课程成绩以初始成绩为准,不考虑补考和重修成绩。

必修课的学分加权平均成绩计算公式为: 

    (其中 为第I门课程成绩, 为第I门课程学分)。

2.体育生申请转入专业类人数超过指标时,按照以下标准再排序:(1)专业必修课成绩均要达到60分以上,其中《高等数学》成绩、《JAVA》成绩可以按照开根号乘以10计算;(2)按照(四、1)计算加权成绩排队。

五、如遇特殊情况由学院专业类分流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六、所有规定,如果遇到学校政策调整,以学校政策为准。

七、本规定解释权在学院专业分流领导小组。

 

经济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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