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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管理学院2022年本博一体化培养学生招生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落实本博一体化贯通式培养模式,培养学术拔尖创新人才,提高我院人才培养质量,依据教育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高等学校加快“双一流”建设的指导意见》(教研〔2018〕5号)和学校《本博一体化培养实施办法》(中石大京研〔2020〕21 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院“一流学科”建设实际,制定我院2022年选拔优秀本科生提前进入博士研究生培养的实施办法。

一、选拔对象及招生指标

从2021年进入本博一体化培育学生中选拔优秀学生作为培养对象,一对一配备导师,四年级开始修读本博一体化博士阶段的课程,进入本博一体化贯通式培养阶段。

2022年拟录取培养学生6人(其中学校分配指标2名,学院配套4名)。

二、选拔条件

1. 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思想道德素质、业务素质、文化素质、身体和心理素质等综合素质高,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考虑;

2. 身体健康,符合研究生入学体格检查标准;

3. 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实践能力;

4. 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学术不端记录,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5. 所有课程正考成绩合格,前六个学期必修课课程成绩优良率(即必修课高于80分的科目占总必修课数目的比率)达到50%,同时英语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成绩≥450分、或全国大学英语六级成绩≥425分、或托福成绩≥80分、或雅思成绩≥5.5或PETS5≥55。

6. 学业成绩须达到当年学校接收推免生(直博生)申请办法中的申请条件要求。

三、选拔与录取办法

1.学院成立由院长、书记为组长,学院党政领导、学科负责人和系主任参加的选拔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院选拔工作的宣传与动员、选拔与组织管理、拟定候选生名单、确定导师等;

2.已进入2021年培育阶段学生参加本博一体化研究生培养资格考核,提交申请表见附件;

3. 学院成立以博士生导师为主要成员的科研素质评价小组,制定科研素质评价标准,通过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对本博一体化培养候选学生做出全面的考核和科研潜力评价;

4. 选拔工作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根据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本博一体化培养实施办法》的文件精神,学生选拔成绩共分为智育成绩、综合测评成绩和科研潜力考核面试成绩三部分,其中智育成绩指学生前六个学期必修课课程成绩;

5. 排名办法。综合成绩总分100分,具体构成包括:前六个学期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占70%(满分70分),前两年综合测评成绩占10%(满分10分),科研创新潜力考核成绩占20%(满分20分)。为消除不同专业必修课成绩的可比性问题,不同专业学生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按照各专业之间的组间差进行调整,在此基础上计算综合成绩排名,由高到低确定培养名单。

6.录取。学院根据资格排名确定本博一体化培养推荐名单并在本院公示一周后报学校复核,复核通过后,由教务处、研究生院在全校公布录取学生名单;公示的人数为学校分配的指标数和推荐的候补人选1-2名。

四、保障与激励措施

1. 录取为本博一体化培养的学生,本科四年级发放助研津贴;本科毕业至博士研究生入学过渡期间的住宿由学校统一安排;

2. 本科生与研究生课程互选、互认,实现本博一体化资源共建共享;

3. 入选学生确认导师,入选学生依据“双向选择”原则选择导师。每位导师一年最多只能招收一名本博一体化培养学生,原则上在读累计不超过二个,学生助研津贴按学校相关规定缴纳;自学生进入培养阶段开始,三年后学院对本博一体化博士生导师进行中期考核,如果考核不合格,三年内不得招收本博一体化学生;

4. 导师根据本博一体化学生培养方案,为学生制定科研训练方案,并安排培养学生进入课题组,参加科学研究,培养科学研究兴趣,提升科研能力;

5. 学院邀请校内外学术专家,组织学生开展高水平研讨活动,并积极为学生参加各类学术会议提供机会。

五、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及时间安排

1.选拔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唐旭 朱义清

成员:马春爱、赵晓丽、冯连勇、孙竹、许文静、李明、禹春霞

2.时间安排

8月19日:召开选拔工作宣讲会。

8月20日-21日:学生提交申请进行报名,未按时提交者视为自动放弃。

申请2022年本博一体化培养对象的学生下载并填写“经济管理学院“本博一体化”培养资格申请表”(见附件),于8月21日17:00前将申请表、成绩单电子版发给辅导员时艺宁(电子邮箱:13121585933@163.com)。

8月22日-23日:对报名学生进行考核,考核包括面试和笔试(包括攻读本博一体化博士生设想陈述)两部分,对学生的科研素质、专业知识和外语水平进行全面考核。

8月24日-30日成绩汇总,公示候选名单;

8月31日上报候选学生名单送教务处和研究生院复核。

六、本办法的解释权

本办法的解释权在经济管理学院。

联系人:王老师 89739035


附件: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经济管理学院“本博一体化”培养资格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