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特聘研究员吕建中接受石油商报采访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场景培育和开放推动新场景大规模应用的实施意见》,首次在国家层面对“场景培育、开放、应用”进行系统部署。能源领域作为国民经济的基础性领域,不仅场景资源丰富多样,且与新技术、新业态的融合空间广阔,推动该领域的场景创新无疑具有巨大潜力和重要意义。
然而,在能源领域场景培育与开放的实践过程中,一系列现实瓶颈与深层矛盾逐步显现,成为制约其高质量发展的关键因素。
一是场景供需匹配失衡,优质场景供给不足。场景供给存在“重数量、轻质量”倾向,部分地区和企业推出的场景同质化严重,缺乏针对核心技术突破的高价值“小切口”场景,难以满足关键技术验证需求。场景需求与技术供给存在错位,中小企业和创新企业拥有前沿技术,但难以获取大型能源企业的应用场景,所谓“书架上的创新成果到不了货架上”。
二是技术融合适配不足,场景落地成本高。能源领域场景创新需要多技术协同、多主体配合,目前跨领域技术融合不畅,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数字技术与能源装备、能源系统的深度融合存在“最后一公里”难题,数据接口不统一、标准规范不一致,系统兼容性差。部分场景依赖的高端传感器、工业软件、控制芯片等仍受制于人。场景建设成本过高,投资回报周期长,商业模式不清晰,导致企业参与积极性不高。
三是体制机制障碍突出,市场开放程度不够。市场准入门槛偏高,煤炭、油气、电力等领域仍存在隐性壁垒,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进入场景建设和运营领域面临资质审批、资金实力、资源获取等多重困难。数据安全与共享矛盾突出,数据开放共享的边界不清晰、规则不明确,导致场景创新中数据要素流通不畅,影响了人工智能、数字孪生等技术应用效果。
四是协同创新生态薄弱,要素保障能力不足。产学研用衔接不紧密,科研院所的技术研发与市场实际需求脱节,企业与科研院所的合作多为短期项目合作,缺少长期稳定的协同创新机制。人才队伍结构失衡,既懂能源专业知识又掌握数字技术、商业模式的复合型人才短缺。针对场景验证、技术迭代的股权投资、风险投资不足,难以满足创新企业的资金需求。
针对上述瓶颈与矛盾,要推动能源领域场景创新实现突破,总体上应聚焦核心问题,构建“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多元参与、协同高效”的场景创新体系,具体可从以下五个方面发力:
一要坚持统筹规划,构建多元化场景供给体系。编制场景创新专项规划,分领域、分阶段制定场景培育清单,重点布局智能电网、虚拟电厂、零碳园区,以及煤炭、油气等清洁智能高效生产等关键场景,明确场景标准、技术要求和实施路径。打造多层次场景载体,既支持建设综合性重大场景,也鼓励发展高价值小切口场景,推动集成式场景,促进技术、装备、服务的系统集成创新,并建立场景动态更新机制。
二要深化体制改革,破除各种制度性障碍。落实能源国企场景开放要求,推动企业定期发布场景开放清单,明确开放领域、合作方式和支持政策,保障民营企业、中小企业的平等参与机会。建立场景开放评价机制,将场景开放成效纳入企业考核体系,倒逼场景资源公平配置。完善市场准入制度,优化审批流程,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建立数据流通规则,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构建数据分级分类管理制度,促进场景创新所需数据要素合规流通。
三要促进技术融合,提升场景创新支撑能力。围绕场景创新需求,布局能源数字孪生、智能调度算法、高端能源装备等关键核心技术研发,支持“产学研用”协同攻关,建立“技术攻关—场景验证—产业应用”的机制。统一技术标准规范,加快制定新能源装备接口、能源数据格式等标准,提升场景系统兼容性和互操作性。搭建能源场景验证中心、中试验证基地等平台,为中小企业提供技术测试、性能检测等公共服务。
四要创新商业模式,增强场景可持续运营能力。鼓励发展“场景+技术+服务”一体化解决方案,支持采用合同能源管理、特许经营、使用者付费等模式,保障场景建设运营主体的合理收益。在零碳园区、绿电直供等场景中,推广碳排放权交易、绿电证书交易等市场化机制,拓宽收益渠道。加大金融支持力度,设立能源场景创新基金,重点支持场景验证、技术迭代和产业化初期项目,引导风险投资、股权投资向场景创新领域倾斜。对符合条件的场景创新项目,给予必要的财政补贴、税收减免、土地保障等支持。
五要完善协同机制,营造良好的创新生态环境。建立政府、企业、科研院所、行业协会等多方参与的场景创新联盟和协同创新网络,促进技术需求与供给精准匹配。支持行业协会搭建场景创新服务平台,提供信息发布、技术交流、标准推广等服务。加强区域协同合作,打破行政区划限制,推动跨区域场景共建共享,实现资源互补、优势叠加。深化国际交流合作,积极参与全球能源场景创新规则制定,引进国际先进技术和经验;鼓励国内企业参与海外能源场景建设,推动我国自主技术和装备“走出去”,提升国际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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