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目前的位置: 首页»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5年度团支部“对标定级”的工作提示

各基层团委:

为进一步做好2025年度团支部“对标定级”工作,根据团中央基层建设部《团(总)支部“对标定级”工作指引》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就我校2025年度团支部“对标定级”工作提示如下:

一、对标定级

按照班子建设、团员管理、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作用发挥5个方面,建立基层团组织规范运行、对标定级的常态化机制,对照“五个方面”标准,开展基层团组织星级创建评定工作。

二、工作安排

(一)目标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同团中央新一届领导班子集体谈话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团十九大部署,巩固拓展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学习成果,坚持夯实基层的鲜明导向,从严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聚焦提升政治功能、组织功能、服务功能,扎实推进团支部建设高质量发展。

(二)时间

2025年度“对标定级”工作建议于2026年3月27日前完成。

(三)对象

2025年6月1日前成立(满6个月以上)的团支部纳入“对标定级”范围。流动团员团支部、临时团支部等不纳入。

(四)标准

2025年团支部“对标定级”应紧密围绕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中心任务,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主动对接国家重点战略和重大任务,重点在科技创新、乡村振兴、绿色发展、社会服务、卫国戍边等各领域各方面工作中争当排头兵和生力军,激发团员青年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挺膺担当。重点评估 2025年度团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和功能作用发挥情况(参考标准见附件1),实行百分制赋分评定,各项指标分别赋分。对应星级参考如下:

——五星级团(总)支部(优秀,90分及以上),成立时间一年以上,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成效显著,组织力强,示范带动作用好。

——四星级团(总)支部(良好,80—89分),成立时间一年以上,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有较大成效,组织力较强。

——三星级团(总)支部(一般,70—79分),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存在短板不足,有一定组织力。

——后进团(总)支部(较差,60—69分),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存在较大差距,组织力较弱,发挥作用一般。

——软弱涣散团(总)支部(60 分以下,或存在“一票否决”指标所列情况的)。

(五)步骤

1.团支部开展对标自评

2026年3月9日—3月20日,团支部对照参考标准,采取“五评、双签字”(评班子建设、评团员管理、评组织生活、评制度落实、评作用发挥,团支部书记、团员代表分别签字确认)的方式,确定自评结果,核准团支部的成立时间、最近一次换届时间和申请入党的团员人数等信息,录入“北京共青团”系统。

2.学院团委复核认定

2026年3月23日—3月27日,学院团委结合下级团组织述职评议和日常掌握工作情况,对照所属团支部的自评结果,实地采取“三必核、两必听”(核实“北京共青团”系统数据准确性、核验必要工作资料、核查自评结果真实度,听取支部书记述职、听取党组织和团员青年意见建议)的方式复核认定。复核前,要全面完成“空壳”团支部的整理整顿工作,否则无法依托“北京共青团”系统开展复核。学院团委复核团支部自评定级情况后,通过复核的予以认定并在“北京共青团”系统记录其星级。对团支部自评结果不予认可的,须向支部反馈存在问题,予以纠正或限期整改,学院团委据实填写附件2:《XX学院团支部“对标定级”工作汇总》。

注:复核认定坚持优中选优,从严把握五星级和四星级团支部数量,原则上五星级不超过应评总数的20%;防止“好人主义”,扎实开展三星级以下团支部限期整改。复核结果与团支部自评结果不一致的,应及时反馈存在问题并予以纠正,认定后录入“北京共青团”系统。

3.校团委抽查评估

2026年3月30日—3月31日期间,校团委将抽检部分基层团组织开展“对标定级”工作情况。重点关注五星级团支部发挥作用、示范引领情况,注重剖析三星级以下团支部规范化建设差距较大的原因。抽检过程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瞒报错报漏报等情况的,一律不得评定为五星级团支部。

4.工作机制

1)分级负责

各学院团委统筹安排本学院团支部“对标定级”工作,动态抽查复核,靠前指导督导,严格复核认定,既不刻意拔高、也不降格以求。团支部书记负责做好自评,主动向本支部的团员青年公开结果。评星定级以线下开展为主,线上依托“北京共青团”系统同步记录,线下线上不能相互替代。

2)评议考核

“对标定级”开展情况须作为团支部年度述职评议内容。各学院团委要因地制宜细化评分标准,严格工作程序,统筹星级把控,避免定级标准畸高畸低。

3)纪律约束

严格纪律要求,禁止在“对标定级”工作中打招呼、托人情,禁止摊派评定指标或搞暗示、授意,禁止不讲条件、人为提高或放宽星级团支部数量比例,禁止搞形式主义,禁止弄虚作假。各学院团委要在学院对“对标定级”结果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团员和青年监督。畅通反映渠道,对有关问题线索依规进行核实、处置,对违反纪律、弄虚作假的团组织及相关负责人,应依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纪律处分条例》等团内规章,视情节追究责任。

未部署开展“对标定级”工作的学院团委及其负责人,2026年不得参评团内荣誉或参加团的重大活动。落实全面从严治团要求,校团委将向院系党组织通报连续2年未开展“对标定级”或被评定为三星级以下团支部的情况。

4)激励机制

评定为五星级或四星级团支部,方可参评团内荣誉(如“红旗、先锋团支部”),原则上评定为五星级团支部方可参评“全国五四红旗团支部”,上级团组织也可结合实际给予其他合理激励。

5)总结报告

团支部“对标定级”完成率作为评价基层建设工作成效的重要指标,积极选树推广典型案例。各学院团支部“对标定级”工作完成后,如有好的做法,请于2026年3月27日前将总结评估情况报校团委,重点反映经验做法和正反两方面的典型。

请各学院于2026年3月27日14:00前将附件2:《XX学院团支部“对标定级”工作汇总》和附件3:《XX学院“不予定级”团支部整改报告表》电子版发送至校团委组织部邮箱:CUPTWzuzhibu@163.com

 

联系人:杨洪悦

联系方式:89733900

 

 

                    共青团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委员会

                             2025年3月9日

1 附件1:团支部“对标定级”参考标准

2 附件2:XX学院团支部“对标定级”工作汇总

3 附件3:XX学院“不予定级”团支部整改报告表

4 附件4:北京共青团线上系统“对标定级”操作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