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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宣传月”活动通知

各分团委(团总支)、全体同学: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在大中学生中深入开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活动的通知》(中青联发﹝201423号)精神,按照团中央统一部署,在广大大中学生中进一步掀起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热潮,我校团委决定利用一个月时间,集中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宣传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101日—1031

二、参加对象

全体在校学生

三、活动安排

1、宣传动员部署。学院分团委(团总支)认真抓好动员部署,全面领会通知有关要求,制定落实计划,认真部署安排,确保每个团支部、团体团员青年积极参与其中。

2、各团支部开展1次主题团日活动。主题宣传月期间,各团支部都要至少开展1次以学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要内容的主题团日活动。

3、各分团委(团总支)举办1场“校园明辨会”。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校园明辨会”为主题和主要形式,至少举办1场相关活动,通过研讨、辩论等方式帮助学生正确认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战略意义和深刻内涵。

4、各分团委(团总支)结合“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重大纪念日、各院品牌活动以及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平台开展相关特色活动,将学习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活动融入日常工作中,重视实践习惯养成,形成践行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1、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宣传月”活动是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重要途径。各院要提高认识,结合各自专业特色和学生发展需求,创新举措,切实推动活动开展。

2、进行全方位宣传。要通过报告会、分享会、研讨会、演讲赛等形式,利用传统宣传海报、学院网站、结合新媒体微博、微信等途径,进行全方位、多渠道的宣传,实现对本院学生的全覆盖。

3、及时上报信息。请各分团委(团总支)将有特色、有影响力的活动及时通过电子邮件形式报送有关工作和活动信息。团委将通过网站、微博、微信等进行宣传(每院在活动期间推送一篇新闻稿),同时,团委将择优推报至团市委。

请各分团委(团总支)将此通知转发到各团支部,并切实抓好工作的监督与督促。1031日(周一)下班前,将宣传月活动情况统计表(见附件)及活动总结(活动照片与文字总结分开)报团委邮箱cuptuanwei@163.com

联系人:李兴华

联系电话:89739101

共青团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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