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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25届研究生支教团选拔招募的通知


为积极践行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毕业生回信精神,引导和鼓励广大青年学生树立远大理想,担当时代责任,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在基层砥砺奋斗,为国家建设贡献新生力量。按照团中央《关于组建中国青年志愿者第25届(2023-2024年度)研究生支教团有关工作的通知》有关工作的要求、学校定点帮扶南华县工作实施方案以及学校接收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方案学校的相关规定,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择优选拔”的方式,招募具备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资格的我校2023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到定点帮扶县县级以下中小学开展为期一年的基础教育志愿服务工作。

一、招募名额

根据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当年制定的中国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研究生支教团高校名额分配表将招募3名具有我校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组建第25届研究生支教团。

二、申请条件

申请的2023届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须满足以下条件:

1.思想品德优良,理想信念坚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较高思想政治素质和较强家国情怀。

2.学业成绩达到学校规定的推免生推荐基本条件。在校期间未受任何纪律处分。

3.身心健康,积极向上,具有奉献精神和协作意识,热爱并愿意从事偏远地区基础志愿服务工作,须为志愿北京网站的注册志愿者。

4.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协调沟通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能够深入开展工作调查研究,能够胜任基层的教学与管理工作。

5.担任过学校或学院学生干部一年以上并获得校级以上荣誉者,以及在重大志愿服务活动或其他相关活动中对学校和社会做出突出贡献者优先考虑。

6.已考取教师资格证者优先考虑。

三、选拔程序

为打造一支高水平研究生支教团队伍,保证教育扶贫质量,学校研究生支教团的选拔优先于学校兼职辅导员和行政助理等其他类型推荐免试研究生选拔,要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到全面考核,择优选拔。

(一)公开推荐阶段

2022年9月2日,发布研究生支教团招募通知,适时召开支教团宣讲会,广泛宣传动员,符合报名条件的同学将申请材料交至各学院(研究院)团委审核,各院审核通过后于9月13日前推荐至校团委,校团委协同学生工作部(处)、教务处进行资格审查。学院初审同意推荐的候选人的报名表(见附件1)及各类证明材料(成绩单、四六级成绩单、获奖证书、志愿服务时长等资料复印件)交至校团委(学生活动中心307)。同时,以上材料电子版及汇总表(见附件2)发送至邮箱cuptuanwei@163.com,邮箱主题为支教团-学院

(二)选拔考核阶段

2022年9月15日,学校研究生支教团工作小组对资格审查通过的候选人进行支教团专项选拔考核,主要考核语言文字表达能力、综合分析应变能力和支教业务能力。按照支教团专项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队,确定研究生支教团候选人名单。学校研究生支教团工作小组将统一组织候选人体检。研究生支教团候选人,还须通过学院(研究院)组织的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复试考核方可获得拟录取资格。

(三)公示阶段

对获得拟录取资格的研究生支教团候选人,报学校推免领导小组审核确定推荐人选,并进行全校公示7天,公示结束无异议的学生获得研究生支教团资格。如同时报名其他类别推免生,优先录取研究生支教团。

(四)接收阶段

研究生支教团成员一经考核并被录用后,须在学校公示期结束后一周内与学校签订支教志愿服务协议书,并按照学校推荐免试研究生程序完成相关工作。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无论该项工作进行到何种程序,都将取消研究生支教团推荐免试生资格:

(1)推荐、考核等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行为的;

(2)毕业设计(论文)不合格,或其他原因未能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3)取得研究生支教团资格后受到学校警告(含)以上纪律处分;

(4)体检不合格;

(5)申请出国者或与用人单位签约

、管理与保障

(一)按照教育部有关推荐免试研究生规定,为入选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协调办理相关手续。志愿服务期间,应届本科毕业生保留一年研究生入学资格。学校研究生院和各学院(研究院)按照学校推荐免试研究生的相关规定,为入选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协调办理相关手续。志愿服务一年期间,支教团志愿者原则上不得从事支教岗位以外的工作,完成支教工作返校后方可进行课程学习。

(二)按照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有关规定,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享受服务期为一年的有关政策。志愿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计算服务期及工龄,并在服务证书及服务鉴定表中体现。

(三)志愿服务期间,工作生活补贴、社会保险、商业保险等服务保障,执行当年度西部计划实施方案有关规定。由地方财政按月及时足额发放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工作生活补贴;承担志愿者社会保险单位缴纳部分(个人缴纳部分从志愿者工作生活补贴中代扣代缴);为每名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购买单项最高保额不低于80万元的人身意外伤害(含意外身故、意外残疾)、重大疾病(含急性病身故)等商业保险,确保在服务省集中培训前三天生效。服务地协调服务单位为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提供免费住宿和餐饮便利等必要的生活保障。

(四)学校对入选研究生支教团学生每月发放一定生活补助,补助标准为我校助管工资扣除团中央支教团志愿者工作生活补贴后的差额。志愿服务一年期间,学校报销2次往返学校到支教地的交通费。

(五)研究生支教团成员确定后,校团委指导成立研究生支教团团支部,加强团支部建设。围绕提升理论素养、增强教学技能、熟悉管理规定、了解服务地风土人情等内容,开展岗前培训,培训结束后要提交培训记录和心得。学校组织研究生支教团成员参加教学见习,组织支持研究生支教团成员报考中小学教师资格证。

(六)研究生支教团成员在服务期间,人事关系(档案)保留在学校,党团组织关系转至服务地。期间认真履行当地教育部门分配的支教任务,严格遵守学校志愿服务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服务单位的相关管理规定。如需请假,必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请假一周(含)以内且不离开支教地的,须经支教单位同意,并报学校团委备案;请假超过一周或请假离开支教地的,需经学校和服务单位批准。

(七)志愿服务期间,原则上不得提前终止支教工作,确因生病不能或由学校确认不适合继续担任支教工作的,经学校医院确诊和学校审核同意后,可以不再担任支教服务工作,相关生活补贴停止发放。

(八)志愿者服务期满,要接受校团委和服务单位的联合考核,经考核合格者,学校给予考核鉴定意见并放入档案。表现优秀、成绩突出者,给予表彰奖励;考核不合格者,将被取消研究生入学资格。

五、相关咨询

联系人:贾庆超

联系电话:89733900


共青团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委员会

2022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