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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十四届“中国石油大学校长奖”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共青团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委员会
团委〔2017〕7号

 
关于第十届“中国石油大学校长奖”推荐评选
工作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国家关于《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6-2025年)》的指示精神,全面落实教育部对大学生实施素质教育的工作部署,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和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紧密结合两地实际,大胆实践新时期优秀青年人才培养模式,积极探索高素质人才的培养途径,设立“中国石油大学校长奖”,奖励“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并为他们提供实践培训机会,促进青年更好成长,更快发展,力争培养一支政治坚定、德才兼备、勇担重任的石油行业优秀青年人才后备军。
一、评选范围和条件
(一)中国石油大学校长奖获得者的评选范围:
中国石油大学校长奖面向全校在校学生,每年评选一次。获奖者可获得一次参加校长奖培训班的培训机会。评选名额为20名,其中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和中国石油大学(华东)两校区各10名。
(二)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校长奖获得者的评选条件:
(1)在校正式注册在读的本科生和研究生;
(2)中共党员,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格高尚,作风正派,在学生中起到良好的模范带头作用;
(3)学习成绩优良,每年综合测评排名专业前50%,CET-四级425分以上(含);
(4)担任校、院主要学生干部(主席团优先),具有较强的组织工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功底,任职期间取得较好的工作业绩;
 (5) 获得“北京市优秀团员”、“北京市三好学生”等市级以上荣誉称号者优先考虑。
说明:1.该奖项不可重复申请。2.在学习期间有考试不及格、受处分者不予参评。
二、评选程序
(1)自主申请:学院团委和校团委同时接受学生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将填写好的申请表送至各院团委(团总支)办公室或校团委办公室;
(2)推荐上报:各院和各校级学生组织经过严格初选后推荐1名候选人至中国石油大学校长奖评审委员会;
(3)候选人公示:评审委员会对各单位上报候选人资格初审后,将候选人情况在团委主页公示3日以上;
(4)答辩评审:评审委员会在所有候选人中公开评选出10名获奖者;
(5)结果公示:根据答辩评审结果,将获奖人员信息公示5日以上;
(6)审批表彰:评选结果上报中国石油大学校务委员会审批,对“中国石油大学校长奖”获得者进行表彰和培训。
三、培训工作
培训形式分为课堂教学和实践教学两个环节,培训时间为暑假期间一至两周。培训主要内容涵盖政治理论学习、人格心理教育、公文写作、爱国主义教育、石油工业荣誉感教育以及社会调研、走访座谈、素质拓展等。培训组织实施为两校区轮流牵头,轮流承办,两地共同参与,团委负责具体实施。
四、工作要求
请各院和校级学生组织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初选工作,在“公平、公正、公开、自愿”的前提下推荐十分优秀的学生参加中国石油大学校长奖的选拔工作,并将推荐学生申报表和汇总表(如附件)与学生个人总结材料(格式要求见附件)于2017年5月12日前报到校团委,电子版发送至cuptuanwei@163.com,我校初评时间定为2016年5月17日。
 
 
共青团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委员会
二〇一七年五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