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认真落实团中央《关于实施新时代新征程高校学生“青年实干家计划”的意见》(中青发〔2024〕8号)文件精神,引导我校团员青年投身基层实践、服务乡村振兴,根据上级团组织有关工作安排,现面向全校选拔全日制在读博士、硕士研究生赴山西省石楼县开展为期一年的岗位实践。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岗位设置与服务期限
本次共选拔9名研究生,赴石楼县党政机关、村(社区)团组织、企业等兼任青年干事、青年项目专员、团组织副书记等职务。具体岗位信息、职责及专业要求详见《石楼县岗位需求表》(附件1)。
服务期限为2026年3月至2027年2月。实践期间采取“假期(课余时间)线下为主”和“平时线上为主”相结合的方式,线下在岗服务时长每年原则上不少于60天。
二、选拔范围与条件
(一)我校全日制在读博士、硕士研究生;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博士研究生40周岁以下(1985年1月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1990年1月以后出生),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
(六)热心党的青年工作,愿意为石楼县经济社会发展做贡献;
(七)各级“青马工程”学员、有团学工作经历者优先。
三、职责任务
实践期间须完成“五个一”工作任务:
(一)促成1次校地合作
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充分用好学校资源,积极谋划校地合作项目,推动校地合作。重点关注对接学校资源解决服务地企业在研发、用工等方面的需求,以及助力相关产业发展的相关工作,探索符合地方实际的校地合作模式。鼓励以选派人员为桥梁纽带,探索推动大学生科创竞赛成果落地转化,或以“揭榜挂帅”形式集中发布征集企业研发需求的解决方案。
(二)提交1份资政报告
发挥自身学科优势,将学术成果、科研项目转化为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具体举措,提出“微建议”“金点子”,形成具有一定参考价值的资政报告。
(三)调研1次青年现状
聚焦服务地(单位)团员青年聚集分布、行为特点、兴趣爱好、急难愁盼需求等,开展摸底调研,为服务地(单位)党政部门开展青年工作提供参考。
(四)举办1场青年活动
立足服务地实际和团员青年特点,结合青年现状调研成果,通过策划文体活动、社会实践、文化沙龙等形式,开展党建带团建、队建等活动,真正达到凝聚青年、服务地方的目标。
(五)参与1项中心工作
结合服务地发展实际,围绕乡村振兴、文旅融合、项目融合、招商引资、社会服务、绿色发展、平安建设、困难救助、科技创新等方面参与当地中心工作,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注:实践学生要在服务地(单位)团组织指导下,参与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团的专项工作。
四、支持保障与激励
(一)岗位保障
选派学生实岗锻炼期间,石楼县和学校会同服务单位提供必要的学习、工作和生活条件。根据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为选派学生提供公共交通补贴、餐费补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必要保障。
(二)岗位认证
聘期结束前,选派学生须向团组织提交履职报告和实践成果,包括但不限于调研报告、资政报告、学术论文、技术发明、对策建议、访谈实录、工作总结等多种形式。对在岗服务时间达标、完成任务、考核合格的高校学生,由相应聘任方团组织颁发实岗锻炼证书,符合条件的可计入思政课实践学分、个人志愿服务时长、第二课堂成绩单,相关履历记入学生档案。
(三)激励机制
对表现突出的选派学生、地方和学校团组织,在推优入党、团内荣誉表彰中予以倾斜。鼓励加强与地方人才引进政策的衔接。
五、选拔程序
(一)学生报名。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石楼县“青年实干家计划”报名表》(附件2),经导师同意并签署意见后,附带学生个人简历一并提交至所在学院团委。
(二)学院推荐。学院团委对报名学生进行资格初审,经学院党委审核同意后,填写《2026年石楼县“青年实干家计划”学院汇总表》(附件3),于2026年4月7日(周二)17:00前上报至校团委。
附件2、附件3、学生个人简历(电子版)打包发送至邮箱:CUPTWzuzhibu@163.com,邮件命名为“学院名称+石楼县青年实干家计划”;纸质版材料(加盖学院党委公章)交至学生活动中心312室。
(三)学校审核。校团委汇总后会同相关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和综合考察,确定推荐人选上报。
(四)岗位匹配。团中央基层部会同团北京市委推荐选派高校学生。
联系人:杨洪悦
联系电话:010-89733900
共青团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委员会
2026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