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方协议是学校、学生本人、工作单位三方就毕业生离校后就业工作落实所签署的一份协议书,是单位承诺接收毕业生、毕业生承诺去单位的证明,每名毕业生有且仅有一份就业推荐表和三方协议书,每人唯一编号。
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在经过友好协商,双方达成一致的基础上,可签订就业协议书,具体盖章流程如下:

根据学校管理规定,三方协议需学生和用人单位签字盖章后,再由学院和学校盖章。如用人单位与毕业生协商好,要求毕业生先经学院以及就业指导中心盖章,此种情况毕业生需签署“就业诚信书”(附件1)承诺诚信就业。(“就业诚信书”可下载打印,也可以参考模板手写内容)
注意事项:
1.在校期间,学校为三方协议的第三方,当协议书甲乙两方签订之后,协议书即生效。不得以院系、学校未盖章为理由提出违约,第三方只起到监督、鉴定作用,甲乙双方需要承担协议规定的责任。
2.离校后,学校的三方协议仅作为学生应届生身份的证明,不是就业过程的必选项,绝大多数企业会直接使用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