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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政策

关于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两方协议”的管理规定

毕业生在校期间,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录用意向、录用协议、就业意向书、劳动合同”等明确双方权力责任的“两方协议”,一经签订后,再申请与新单位签约的,须按照“毕业生就业违约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办理就业违约审批手续后,才能与新单位签约。

在学校三方协议发放前,签订“两方协议”的,不再发放空白三方协议,毕业生持“两方协议”换签三方协议。在学校三方协议发放后,签订“两方协议”的,空白三方协议由学校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