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报送2018年京台交流项目计划的通知

       根据北京市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关于报送2018年京台交流计划的通知”要求,同时进一步加强我校对台湾交流活动的计划管理,请各单位认真研究制定2018年赴台交流项目及邀请台湾同胞来京交流计划,并于2017年12月31日前将本单位“2018年度因公赴台交流项目计划表”、“2018年度邀请台湾同胞来京交流项目计划表”(纸质版须由主管外事院长/处长签字并加盖本部门公章)报送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新综合楼A1108,电子版OA至国际处于东海)。
说明:
1、教师和学生均需上报计划;
2、同一出访任务,请合并为一个团组进行上报;
3、市台办将对上报的年度京台交流计划进行统筹研究,统一批复,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市台办批复开展京台交流活动。
 
 
附件1
2018年度因公赴台交流项目计划表

附件2: 2018年度邀请台湾同胞来京交流项目计划表

 
联系人:于东海                             897391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