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职工请(销)假

业务名称:教职工请(销)假

办理时间:日常全天均可办理

办理地点E服务在线办理

联 系 人:自助办理

文件依据: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教职工考勤及请假管理规定》(中石大京人〔201324)

办理流程:

1 进入E服务系统,选择“教职工请(销)假审批”流程。



2、按照实际情况填写请假申请并提交,流程到达“销假”节点后,说明请假申请已完成。

3、假期结束,及时提交销假。

具体要求:

1全校教职工应按学校规定的作息制度严格考勤,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或中途擅离工作岗位。需休假的,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履行请假手续。

2考勤工作要严格按规定执行,做到准确无误,请假、旷工、迟到、早退、出差、脱产和占用工作时间学习等均应计入考勤表。学校实行日考勤月公布制度。

3教师不实行标准工时制度,具体上班时间按下列应到校时间考勤:

1课表规定的授课(含辅导、实验)时间;

2学校或所在单位规定的政治、业务学习时间;

3所在单位临时通知的会议、集体活动、临时安排的工作或其他公益劳动时间。

注意:未履行请假手续或请假未获批不出席的按照旷工处理!

4国家法定节假日、寒暑假和周末,普通教职工(不含处级干部)因私出京向所在单位报备即可,但出国(境)须通过e服务平台履行因私出国请假手续,教师出差履行请销假手续报所在单位审批。

材料清单:

1、病假:医院诊断证明(必须包含医院公章及建议的休假天数)

2、产假:医疗单位证明

特殊说明:

1各类假期的日期计算均包括寒暑假、公休日和国家法定假日。

2教职工请假需提前填写“教职工请(销)假审批”流程。

3教职工休假完毕,应在上班当天销假,在E服务系统“我的任务”—“我的待办”中,找到需要销假的流程,及时提交销假申请。

4职工请假5天以内(含5天)的,由所在二级单位审批;请假超过5天的,由二级单位及人事处审批。

5、附各类请假类型要求和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