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关于开展2024年非教师岗位人员劳动合同期满续签工作的通知

根据《校聘非事业编制人员聘用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为进一步规范劳动合同续签工作,现将我校开展2024年校聘非事业编制人员劳动合同期满续签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续签工作对象

2024年《中国石油大学(北京)非教师岗位人员劳动合同书》聘期期满人员。

二、聘期考核要求

各部门或单位安排聘期考核工作,考核等级分为合格、不合格,考核结果作为是否续聘的主要依据。被考核人员需填写《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校聘非事业编制人员聘期工作鉴定表》(附件1)。

三、续签劳动合同

1.如受聘人与学校双方均同意续签劳动合同,受聘人员与聘用单位签订《中国石油大学(北京)聘期岗位职责书》(附件2),并与学校续签劳动合同。

2.《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校聘非事业编制人员劳动合同书》一式两份,受聘人员与学校各持一份。

四、终止劳动合同

(一)个人提出终止劳动合同

1.受聘人在e服务填写《教职工离职审批》表单,用人单位及相关职能部门审批。

2.学校审批同意后,受聘人到人事处办理调离学校手续。

(二)学校提出终止劳动合同

1.对于聘用单位提出不再续签劳动合同的,聘用单位需在合同期满前至少提前一个月书面报送不续聘的详细情况说明。

2.学校审批同意后,与受聘人所在单位共同填写《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通知书》。

3.受聘人所在单位领导(须两人以上,其中一人为主管人事工作的单位正职)与受聘人员谈话,送达《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通知书》,通知受聘人于合同解除或终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到人事处办理离校手续,同时须详细记录谈话过程及内容。

五、工作安排及注意事项

1.各单位于合同期满前组织聘期考核工作,完成后将考核结果和相关材料报人事处。

2.聘期岗位职责书作为绩效发放、聘期考核、劳动合同续签的重要依据,请各单位根据教职工所聘岗位认真填写。

 

附件1:中国石油大学(北京)聘期工作鉴定表

附件2:中国石油大学(北京)聘期岗位职责书(非教师岗位)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人事处

20243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