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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2014年选派团干部到县级团委挂职工作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北京团市委《关于做好2014年选派北京高校团干部到县级团委挂职工作的通知》精神,大力培养和造就青年英才,切实加强共青团干部队伍建设,学校决定2014年继续选派团干部到北京的街道乡镇、新疆开展为期一年的挂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选派干部采取高校推荐报名、团市委和教工委遴选方式产生。我校至少推荐1名,多者不限。
二、选派条件:参加工作一年以上;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政治素质好,具备发展潜力和培养前途,作风过硬、能吃苦,有奉献精神;选派高校共青团干部以科级干部为主,主要从高校团委干部或学院团委(总支)负责人中推荐。
 三、选拔方法:采取个人报名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由本校团委按照分配名额,会同学校党委组织人事部门在校内组织报名、考察和遴选工作,经学校党委审核同意后,报团市委。新疆项目按照个人自愿申报,校级、团市委推荐,团中央学校部汇总协调的方式,确定派出人选。
四、挂职地点:北京区域化团建试点街道乡镇,新疆县级团委。
五、挂职岗位:在北京挂职的,一般任团区县委书记助理、街道乡镇党政领导助理,到街道、乡镇工作,不占用接收单位职数。派往新疆挂职的,挂职岗位根据当地实际予以安排。
六、挂职时间:20148月至20157月。
七、报名时间:请符合条件且有意挂职的人员将《选派人员登记表》(附件一)于7411:00前报校团委(学生活动中心307)。
八、其他:相关工作任务、政策说明和工作要求详见《关于做好2014年选派北京高校团干部到县级团委挂职工作的通知》(附件二)。
联 系 人:孙净宇
联系电话:89733900  13910257832
电子邮箱:cuptuanwei@163.com
 
附件一:《选派人员登记表》
附件二:《关于做好2014年选派北京高校团干部到县级团委挂职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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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校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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