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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2013年选派团干部和青年教师到县级团委挂职工作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北京团市委、市教工委《关于2013年选派北京高校团干部和青年教师到县级团委挂职工作的通知》精神,大力培养和造就青年英才,切实加强共青团干部队伍建设,学校决定2013年继续选派团干部和青年教师到新疆、北京的县级团委开展为期一年的挂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选派干部采取高校推荐报名、团市委和教工委遴选方式产生。我校至少推荐1名,多者不限。
二、选派条件:参加工作一年以上;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政治素质好,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具备发展潜力和培养前途,作风过硬、能吃苦,有奉献精神;选派高校共青团干部以科级干部为主;选派青年教师年龄应40周岁以下(197281日后出生),有共青团工作或学生教学管理工作经验优先。
 三、选拔方法:采取个人报名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由团委按照分配名额,会同学校党委组织人事部门在校内组织报名、考察和遴选工作,经学校党委审核同意后,报团市委。新疆项目面向全国高校,按照个人自愿申报,校级、团市委推荐,团中央学校部汇总协调的方式,确定派出人选。
四、挂职地点:北京,新疆县级团委。
五、挂职岗位:选派人员挂职岗位以区县级团委副书记为主,派往新疆挂职的,挂职岗位根据当地实际予以安排。
六、挂职时间: 201310月至201410月。
七、报名时间:请符合条件且有意挂职的人员将《选派人员登记表》(附件一)911日前报校团委(学生活动中心307)。
八、其他:相关工作任务、工作要求和政策说明详见《关于2013年选派北京高校团干部和青年教师到县级团委挂职工作的通知》(附件二)。
联 系 人:孙净宇
联系电话:89733900  13910257832
电子邮箱:cuptuanwei@163.com
 
附件一:选派人员登记表
附件二:关于2013年选派北京高校团干部和青年教师到县级团委挂职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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