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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3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及结题申请的预通知

 
关于2013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的预通知
     为了贯彻落实《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工作方案》、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大学生科技创新行动计划》(中石大京校〔200538号)精神,组织开展好2013年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申请工作、2013年北京市支持中央在京高校共建项目工作、我校第十三批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工作,现组织开展立项申请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  项目内容
此次立项内容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创新训练项目是在校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数据处理与分析、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创新训练项目包含三种类型,分为自主立项项目、双向选择项目和竞标项目(双向选择项目及竞标项目题目见附件)。学生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申请或竞标。项目又分为国家级、北京市级、校级三个等级。
创业训练项目及创业实践项目只包含国家级项目。
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创业实践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的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二、申报时间
本年度申请项目时间为:201331日至315日。
三、审批时间
1.学院指导专家组初评时间:2013316日至330日。
2.学校指导专家组评审时间:2013331日至415日。
四、申报程序
1.选定好自己所要申报的项目类别,项目内容及名称。
2.本次申报训练计划项目分为三大类:“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学生可选择自己喜欢的项目类型,创新训练项目学生可以申请校级项目,或者直接进入学校的立项等级评审(通过开题答辩形式最终确定国家级、北京市级或校级);创业训练项目及创业实践项目立项即为国家级。
 3.学生在校园网下载申请书。申请书一式三份,使用A4纸打印。
4.根据申请书表格设置,填写相关内容,同时请一名专业教师作为本项目的指导教师并填写推荐意见。
5.申请书由学生自行上交至项目挂靠单位(所在学院团委、团总支或机关)
6.登录教务处网页的实践教学选课系统创新创业板块进行相关申报。
7.创新和创业训练项目允许已完成项目继续拓展研究,程序如上。
五、挂靠单位
所有项目立项都必须有一个挂靠单位,挂靠单位一般为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团委、团总支或者项目提供单位,负责项目实施的日常管理、进度监控、研究条件的保障和立项经费的使用审批等。所有项目立项都必须有指导教师,学生可以主动联系确定,也可以由挂靠单位指派,最终由挂靠单位审批。
六、项目研究人员申请条件
1.原则上面向本科生申报,在校各年级的本科学生均可参与。创新训练项目的申请者需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研究生可申报科技创新项目中的校级项目);创业训练项目的申请者需是本科生团队。创业实践项目的申请者需是本科生团队,其中可包括本科毕业后已成为研究生的相关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负责人或主要成员。项目负责人毕业后可根据情况更换负责人,在能继续履行项目负责人责任的情况下,允许项目负责人毕业后以大学生自主创业者的身份继续担任该创业实践项目负责人。
2.项目由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向学校提出申请。创新训练类项目团队人数一般不超过3人;创业训练类和创业实践类项目团队人数根据项目需要确定;原则上每个学生不能同时参与两个及以上“训练计划”项目。
七、指导教师遴选条件
指导教师一般由校内教师担任,也可由校外专家担任。
1.治学严谨、为人师表、责任心强、关心大学生、富有奉献精神。
2.有一定的学术水平,较好的教学、科研与实验室工作背景。
3.每名教师和校外专家指导的项目一般不超过2项。
八、审批程序
1.本年度所有申请项目申报截止后,由项目挂靠学院指导专家组进行初评评审,给出初评结果及排序。
2.经学院指导专家组初评评审同意立项的项目,由挂靠单位(学院团委、团总支)统一整理后上报学校“训练计划”工作小组,同时上报《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建议立项项目统计表》一份及同意推荐立项项目的《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申请书》一式三份。上报时间截至2013330日。
九、立项程序
1.由学校“训练计划”工作小组下发正式通知,确立本年度的所有立项项目、级别及项目经费资助最高额度。
2.通知形式有:校园网站、通知公告栏、正式文件等。
3.凡正式通过立项项目,需确定项目完成时间。后期如有项目负责人,成员,完成时间更改等情况都需按要求下载《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变更申请书》按程序更改。
十、中期检查时间
1.学校每学期对立项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一次检查;未能按进度要求完成项目阶段任务的项目,按规定进行整改、终止或撤销。
2. 本年度立项项目中期检查时间:20131020日前完成。项目中期检查按挂靠单位要求进行,将相关审核材料上交至挂靠单位。
3.由挂靠单位(所在学院团委、团总支)对项目进行检查评阅,统一整理后填写《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统计表》,将此表于20131031日前上报学校“训练计划”工作小组。同时将原始材料备案,以备检查。
十一、结题时间
1.创新、创业项目完成时间原则上不超过两年。学生必须在本科毕业前完成项目。创业实践项目不超过三年。学生申请项目时需按需填写项目周期,按周期结题。学校每年春季组织一次结题评审,除创业实践项目,其他项目必须在学生毕业前完成。
2.按预期完成时间无法结题的项目,项目负责人需提前一个月提交延期申请报告,经指导教师、挂靠单位(所在学院团委、团总支或机关)、工作小组审批通过后,一式四份上交学校、挂靠单位(所在学院团委、团总支)及指导教师各一份,项目负责人保留一份。确系无法完成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必须提交一份说明,并视情况全部退回或部分退回前期支付的50%经费。
3.所有申请立项项目结题报告、论文统一为A4打印稿,不接收手写稿,结题报告一式三份。科技发明制作需上交一定的实物、光盘、模型、图片、图纸等,若设备不易移动,需说明现场演示。所有科技发明制作必须全部附详细的说明文字或结题报告。
十二、交流评奖
    1.所有项目将分等级评奖,具体评奖细则需按当年规定执行。
2.项目可申请参与评奖,由挂靠单位初审并推荐参与校级交流评奖,学校大学生创新行动计划管理办公室将统一组织答辩、展示并评选“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成果奖”。获奖等级分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3、学校大学生科技创新行动计划管理办公室统一公布获奖项目名单。
4、获奖证书由项目挂靠单位大学生科技创新行动计划管理办公室(团委、团总支)到学校科技创新行动计划管理办公室统一办理。
5、推荐相关项目参加“挑战杯”等比赛。

 
关于2012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预通知: 
一、结题要求
1.创新、创业项目完成时间原则上不超过两年。学生必须在本科毕业前完成项目。创业实践项目不超过三年。学校每年组织一次结题评审,学生可根据项目完成情况申请结题评审,2012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第一次结题评审时间定于20133
2.按预期完成时间无法结题的项目,项目负责人需提前一个月提交延期申请报告,下载延期申请报告,填写一式四份上交学校、学院管理办公室、指导教师各一份,自己保留一份。确系无法完成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必须提交一份说明,并视情况全部退回或部分退回前期支付的50%经费。
3、所有申请立项项目结题报告、论文统一为A4打印稿,不接收手写稿,结题报告一式三份。科技发明制作需上交一定的实物、光盘、模型、图片、图纸等,若设备不易移动,需说明现场演示。所有科技发明制作必须附详细的说明文字或结题报告。
4、结题通过的项目须提交电子版《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大学生国家级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结题报告》
二、结题程序:
1201331-331日学生向挂靠单位(负责人所在学院团委)提出结题申请。上交结题报告、论文及实物等。
2201341-415日,挂靠单位对监管的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申请结题项目进行验收答辩,考核学生是否完成预期的任务并达到预期研究目标,考核结果分为不合格、合格。考核结果在学院存档的基础上上报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公室审核和备案。同时上报《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结题项目统计表》。
32013416-430日,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委员会委托专家组对项目进行结题验收。
4、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公室统一公布通过结题的立项项目。对通过结题的项目兑现经费,由项目挂靠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公室(团委、团总支)到学校大学生科技创新行动计划管理办公室统一办理。


                                                                                                     教务处

                                                                                                     校团委

                                                                                              2013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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