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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项目挂靠单位:
2016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已进入项目实施中期阶段,为了及时掌握各项目实施进度,促进各项目顺利完成,现对2016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具体要求如下:
一、中期检查项目范围
本次中期检查包含2016年立项的国家级、北京市级和校级项目,以及2015年立项的国家级创业实践项目。
二、中期检查时间要求
1114日前完成项目中期检查工作,并上交相关材料
三、中期检查具体要求
1、各项目挂靠单位组织项目中期检查评审专家组对各项目实施进度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答辩评审,并给予修改意见。评审专家组成员要求至少三位教师组成,并且由一名正高级职称教师作为专家组组长,上报材料同时上交专家组成员名单。
2、本次中期检查包括项目变更信息的统计,2016年立项的国家级一年期项目、北京市级和校级项目如涉及信息变更需在本次中期检查过程中提交申请,直到项目结题不再认定项目信息变更。2016年立项的国家级和北京市级项目以及2015年立项的国家级创业实践项目立项信息现已上报上级组织,原则上不支持项目信息变更,如必须变更,挂靠单位需提交详细情况说明。
32016年立项的国家级一年期项目、北京市级和校级项目需提交《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中期检查书》(纸质版和电子版)、《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过程记录册》(纸质版手写)。2016年立项的2年期国家级项目和2015年立项的国家级创业实践项目鼓励各挂靠单位组织项目中期检查评审答辩。
4、各项目挂靠单位需在1114号前上交《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中期检查书》(纸质版和电子版)、《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过程记录册》(纸质版手写)和《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变更申请书》(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至校团委备案,各挂靠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各保存一份备案。
5、各挂靠单位需要对本次中期检查评审结果以及项目变更信息进行公示,上交《2016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中期检查情况汇总表》和《2016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变更信息汇总表》。
 
教务处
校团委
20161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