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目前的位置: 首页» 创新创业» 训练计划

关于做好2016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为了贯彻实施《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好2016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结题要求
1. 参与本次结题验收工作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包含国家级、北京市级和校级项目。其中校级项目由挂靠单位组织评审专家组评审并作为终审结果。国家级和北京市级项目由挂靠单位组织评审专家组进行初审后,交由大学生科技创新行动计划管理委员会组织评审专家组集中组织结题终审答辩。挂靠单位填写《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结题统计表》(电子版和纸质版各一份)将校级项目终审结果以及国家级和北京市级项目初审结果上交至大学生科技创新行动计划管理办公室。挂靠单位同时提交《2016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答辩专家组名单》以及答辩过程记录。
2. 所有国家级、北京市级和校级终审结题项目须提交《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结题报告书》、《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过程记录册》、论文以及科技发明创造作品说明书电子版和纸质版各一份至大学生科技创新行动计划管理办公室备案。纸质版统一为A4打印稿,不接收手写稿(过程记录册要求手写)。科技发明制作需上交一定的实物、光盘、模型、图片、图纸等。若设备不易移动,需说明现场演示。
3.确系无法完成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必须提交一份说明,指导教师签字同意后,报大学生科技创新行动计划管理办公室和挂靠单位备案,并视情况退回全部或部分前期经费。
 
二、结题程序
1. 201648-417日,所有申请结题项目负责人向挂靠单位提出结题申请,上交结题报告、过程记录册、论文、科技发明创造作品说明书及实物等。
2. 2014418-422日,挂靠单位对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申请结题项目进行验收答辩,考核学生是否完成预期的任务并达到预期研究目标,考核结果分为不合格、合格。考核结果须在挂靠单位存档并于423日前上报《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结题统计表》至学校大学生科技创新行动计划管理办公室审核和备案。(电子版和纸质版各一份)
3. 2013425-429日,学校大学生科技创新行动计划管理委员会将委托专家组对挂靠单位初审通过的国家级和北京市级项目进行终审答辩验收。(具体安排后续通知)
4. 学校大学生科技创新行动计划管理办公室统一公布结题验收结果。
5. 学校大学生科技创新行动计划管理办公室对通过结题的项目按照相关要求报销经费,由项目挂靠单位统一到学校大学生科技创新行动计划管理办公室办理。
 
 
教务处
校团委
                                                           2016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