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事接待

外宾接待指指国外、境外团体或个人来校短期交流、参观、调研、考察、 洽谈合作等一般性公务访问(30天以内)

开支范围

序 号

类 目

说 明


 
 

住宿费

外宾住宿应以校内住宿为主,如确有必要安排在校外住宿的,安排在四星及以下酒店住宿,特殊情况向主管外事的校领导专项报批。外宾住房标准:校长及以上级别的外宾可安排套间,其他人员安排标间或单间。


 
 

宴请费

每人每次不超过300元。冷餐、酒会、茶会分别为每人每次150元、100元、60元。根据来访时间,不得超2次。

伙食费

每人每天不超过300 元。

交通费

外宾接待用车等交通费原则上不得列支外宾来华国际旅费

赠礼

校长、部长、公司总裁及以上级别的外宾,每人次礼品不得超过200元。可赠送其他随行人员小纪念品。


备注:宴请陪同人员比例:中方陪同人员人数应当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确定,从严控制。外宾5人(含)以内的,中外人数原则上在1:1以内安排;外宾超过5人的,超过部分中外人数原则上在1:2以内安排。如有必要,可另安排翻译人员1人。

报销外宾接待费时,应提供《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外宾接待备案表》、财务票据、报销单、接待清单、外宾接待证明材料(联系来函、会议通知、邀请函、会议纪要、新闻报道、电子邮件等能证明参加外事活动的材料其中的一种即可)。

其它相关事项请登录OA查看外宾接待管理办法(中石大京外事【2019】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