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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创业

2010届春季派遣通知

根据北京市2010年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总体安排,我校 2010115日、18日集中办理春季毕业研究生就业手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求春季派遣的毕业生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  已经通过研究生院电子注册,具体名单见附件。

2  已经和单位签订协议,并且单位同意现在接收。

二、春季派遣注意事项:

1、春季派遣办理时间:115日、18日;

2、带着协议书在20101141100前到就业中心登记(已经上交协议书的也必须到就业指导中心登记);

3、目前已经电子注册,但由于尚未落实单位等原因,无法在141100前上交协议书的,需等签订协议并上交就业中心登记后,寒假开学后再行派遣,具体时间就业中心再行通知。

4、具体事宜请电话咨询:就业指导中心毛老师、范老师 89733499 $('.gp-article1').find('img').each(function(){ $(this).parent('div').css('text-indent','0') $(this).parent('p').css('text-indent','0') })